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19:11:58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3月4日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19日14:00在北京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487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390,731,8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51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沙特萨达维200万千瓦光伏项目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票9,355,228,384股,占99.6219%;反对票29,848,649股,占0.3178%;弃权票5,654,856股,占0.0603%。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亦同步公布。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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