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10:08:43
2024年度,龚巧莉作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龚巧莉均亲自出席并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出席股东大会1次。龚巧莉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工作,审议内部审计、定期报告、高管聘任、薪酬方案及再融资等事项。她查阅公司财务报表,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并对新研股份及其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了解生产经营情况。龚巧莉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完成2023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300万股的授予登记。龚巧莉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勤勉的精神,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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