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09:05:33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对在任独立董事郭勤贵先生、黄胜忠先生、胡真虎先生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
经核查,上述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显示,他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这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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