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5 12:01:1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发股份”)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发行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华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63,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8.07元,募集资金总额5,124,450,000.00元,扣除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42,372,818.01元。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确认。本次发行的股票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国金证券在尽职推荐阶段完成了全面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配合审核等工作,在持续督导阶段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持续督导期间,华发股份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监督核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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