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2-25 23:23:55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制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将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结合,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考核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核心及骨干员工。考核机构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8年,首次授予部分每年考核一次,预留授予部分视授予时间不同而有所调整。业绩考核目标包括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年度进行,员工考核结果分为A、B+、B、C、D五个档次,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100%、100%、50%、0%。
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保存期为10年。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2-2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2-2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2-2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2-2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2-2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