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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 厦门钨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2-25 19:57:42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用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在手合约的最高余额为25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单笔业务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交易额度范围内的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认为此举可规避汇率波动影响,保证公司盈利稳定性,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审计委员会亦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第二项议案为《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厦门厦钨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厦钨投资增资18,000万元,增资后厦钨投资注册资本将增至118,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厦钨投资100%股权。

第三项议案为《关于控股子公司金龙稀土投资建设年产5000吨节能电机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调整,投资额由63,850万元调整为48,094万元,调减15,756万元,项目产能保持不变,预计2026年底建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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