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1-23 23:04:20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5-005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飞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业绩未达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批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同意回购注销23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9,734,2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45元/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剩余限制性股票0股,总股本变更为1,750,279,233股,注册资本减少至1,750,279,233元。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张江泳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张江泳先生曾任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东莞办事处主任等职务,现任广东冠豪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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