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1-23 01:35:22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浙江省一建、二建、三建建设集团部分股权,并向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对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中金公司拟聘请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提供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尽职调查、文件起草与审核等工作,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尚未支付。汉坤律所具备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了中金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大象无形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提供底稿扫描电子化及申报文件制作等咨询服务。上述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证监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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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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