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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 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1-08 19:15:42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5,303,931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283,432.41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元/股。

公司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或春节前利润分配事宜。2024年12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在权益分派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暂停自主行权。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月16日。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部分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咨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2201-02单元,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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