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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科技: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30 21:18:52

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公司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1,169,801,516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33,123,175股后的股
份总数1,136,678,3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
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6,833,917.0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本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
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方案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01 月 0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01
月 0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01 月 0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2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01
月 0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公司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分配比例,即 1,136,678,341
股*0.05 元/股= 56,833,917.05 元。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
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56,833,917.05/1,169,801,516*10=0.485842 元(保
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分红派息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前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
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日收盘价-0.0485842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松路 252 号
   咨询联系人:杨冬玲
   咨询电话:0371-56160968
   传真电话:0371-5616096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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