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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股份: 关于提前赎回“金钟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2 19:17:05

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债券代码:123230       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金钟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
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金钟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
能转股的风险。
未转股的“金钟转债”,将按照 100.20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当前“金钟转债”
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金钟转债”持有人注意在
限期内转股,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金钟转债”或“可转
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在此期间,因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
股份,“金钟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12 月 19 日由 24.35 元/股调整至 24.31
元/股,其中,2025 年 12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金钟转债”转股价格(24.35
元/股)的 130%为 31.66 元/股,2025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金钟
转债”转股价格(24.31 元/股)的 130%为 31.60 元/股,已触发《广州市金钟汽
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关于提前赎回“金钟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审慎
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金钟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
转债,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金钟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金
钟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的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州市
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192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5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932.35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到
账,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司农验字
[2023]22007270177 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金钟转债”,债券代码“123230”。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11 月 15 日)起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5 月 15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及修正情况
   “金钟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9.10 元/股。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
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金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10 元/股调整为 29.03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3 月 25 日起生效。
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情况,“金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03 元/股调整为 28.88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27 日起生效。
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
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金钟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金钟
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
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金钟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 28.88 元/股向下修正为 24.5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
况,“金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4.50 元/股调整为 24.3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5 年 7 月 3 日起生效。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金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4.35 元/股调整为 24.3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钟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24.31 元/股。
   (五)可转债回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6 月 4 日以简化程序召开“金钟转债”2025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根据《募
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金钟转债”附加回售
条款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 2025 年 6 月 9 日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根据中国
结算提供的有关文件,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100 张。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
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
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金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的 130%(含 130%)。在此期间,因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金钟转债”
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12 月 19 日由 24.35 元/股调整至 24.31 元/股。其中,2025 年
为 31.66 元/股,2025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金钟转债”转股价格
(24.31 元/股)的 130%为 31.60 元/股,触发“金钟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认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金钟转债”赎回价格
为 100.20 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1.00%);
  t:指计息天数,即从第三个年度的起息日(2025 年 11 月 9 日)起至本计息
年度赎回日(2026 年 1 月 20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1.0%×72÷365=0.20 元/张
(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0=100.20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债券持有人的利息
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1 月 19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金
钟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记日(2026 年 1 月 19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金钟转债”。本次赎
回完成后,“金钟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户),2026 年 1 月 27 日为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届时“金钟转债”赎回款将通
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金钟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0-86733628-3881
  联系邮箱:jinzhongir@jz-auto.net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金钟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22 日至 2025 年
                                                        单位:张
持有人                 2025 年 6 月 22   期间合计   期间合计卖     2025 年 12 月
        持有人身份
 名称                   日持有数量         买入数量    出数量     22 日持有数量
      持有 5%以上股份
辛洪燕   的股东、董事、高          6,000        0      6,000        0
       级管理人员
  注: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罗锋、黄科仕、刘文超已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离任,经核查,
其在 2025 年 6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不存在交易“金钟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
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债余
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中国结算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
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
息。
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金钟转债”的核查意见;
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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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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