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 148337.SZ 债券简称: 23 浙建 0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江建投”、“发行人”)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相关资
料等,由“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公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
据以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
“23 浙建 02”之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的事项,现就发行人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于同日披露了《浙江省建设投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
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根据公告,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发行人注册资本及已发生股份数由原
章程的 1,081,340,098 元(股)更新为 1,081,788,148 元(股),《浙江建设投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已进行对应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
排》等有关要求,发行人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并依据相关规则对《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相关条款及其他条款进行相
应修订,《浙江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详见发行人公告。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预计对发行人
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规范的治理体系,截至
发行人公告披露之日,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中金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金公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
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金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
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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