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5-078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
司总股本 205,403,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2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4,518,870.4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利
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份如因增发新股、公司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整原则一致。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5,403,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
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2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2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2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2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作出相
应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12.1680 元/股。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届时董事会将对调整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 30 号
咨询联系人:蒋茜、罗梓源
咨询电话:0731-84170075
传真电话:0731-84170075
八、 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