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交投 公告编号:2025-121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裁定批准的《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
划》),对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人权益进
行调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4,132,890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4.50 股的
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66,992,691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增至 451,125,581 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的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
全部用于清偿债务和引入重整投资人。
同于一般意义上为了分红而单纯增发股票的行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第 4.4.2 条的规定,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本次重整公司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为 6.31 元/股,如果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高于 6.31 元/
股,公司股票按照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
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股票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
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收盘价等于或低于 6.31 元/股,公司股
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的财务顾问,已为公司调整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的计算公式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
市日为 2025 年 12 月 12 日。
一、法院裁定公司批准重整计划
破申 6 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云 01 破 3 号《决定书》,昆明中院终止对
公司的预重整并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云南乐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
申请,指定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主办机构)与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辅
助机构)联合担任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刘嘉诚律师。2025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重整阶段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书》和(2025)云 01 破 3 号之二《公告》,昆明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
终止公司重整程序。上述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11 月 22
日、11 月 25 日和 1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
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出资人
组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和《关
(公告编号分别为 2025-096、2025-114、
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4,132,890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公司总股本增至 451,125,581 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的 266,992,691
股股票不向原出资人进行分配,全部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理: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重整计划裁定批准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原有股份,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新股份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新取得的公司股份。
(1)
深圳市招平拓扑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72,385,000 元受让 15,500,000
股转增股票,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上述转增股票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减
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取得的股份;(2)广州昱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 102,740,000 元受让 22,000,000 股转增股票,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上述转增股
票之日起十五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取得的股份;(3)昆仑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昆仑智投非法人组织财富管理信托以 72,385,000 元受让
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取得的股份;(4)广西金创交盈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 91,065,000 元受让 19,500,000 股转增股票,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
上述转增股票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取得的股份;
(5)粤民投慧桥深聚叁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84,994,000 元
受让 18,200,000 股转增股票,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上述转增股票之日起十八个月
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取得的股份;(6)郑州通赫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 72,385,000 元受让 15,500,000 股转增股票,在根据重整计划
取得上述转增股票之日起十五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取得的股
份;(7)云南产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金种子肆号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63,045,000 元受让 13,500,000 股转增股票,在根据重整
计划取得上述转增股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取得
的股份;(8)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玄武 52 号-云南资
本特殊资产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 53,705,000 元受让 11,500,000 股转增股票,
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上述转增股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取得的股份;(9)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 46,700,000 元受让
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取得的股份;(10)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以 30,355,000 元受让 6,500,000 股转增股票,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上述转增股票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取得的股份;(11)深圳前
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海基础价值投资贰号私募股权基金以
日起十五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取得的股份;(12)北京兴宝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华融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主
体未变更)以 25,218,000 元受让 5,400,000 股转增股票,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上
述转增股票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取得的股份。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2 月 11 日,转增股本上市
日为 2025 年 12 月 12 日。
四、除权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 4.4.2 条的规定:“除权(息)参考价计
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
例〕÷(1+股份变动比例),证券发行人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计算公式时,可以
向本所提出调整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本所同意的,证券发行人应当向市场公布该
次除权(息)适用的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 年修订)》第三十九条第
二款的规定:“上市公司拟调整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应当结合重整
投资人支付对价、转增股份、债务清偿等情况,明确说明调整理由和规则依据,
并聘请财务顾问就调整的合规性、合理性及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结果的适当
性发表明确意见。权益调整方案约定的转增股份价格高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
可以不对上市公司股票作除权(息)处理。”
(一)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
公司经审慎研究认为,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属于公司《重整计划》的一部
分,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存在明显差异,原除权参
考价格公式不符合公司重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本次重整中,公司新
转增的股份主要包括抵偿公司重整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
份数;影响所有者权益的因素主要包括转增股份抵偿公司重整债务的金额和重整
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因此,需根据本次重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
际情况申请并调整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
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转增股份抵
偿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总股本+抵偿
公司债务转增的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股
份增加数)。
上述公式中,不涉及现金红利,现金红利为 0.00 元/股。转增前总股本为
根据债权人提供的普通债权清偿方案选择确认书,抵偿债务转增的股份数为
股×12.90 元/股),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合计为 922,812,000 元;
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合计为 203,600,000 股,向原股东分配导致股份
增加数为 0 股。
(二)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的计算公式
综合计算下,公司本次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转增股份抵偿
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抵偿公司债务的转
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股份增加数)。
上述公式中,转增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为 707,766,085.20 元,重整投资
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 922,812,000 元,抵偿上市公司债务转增的股份数
为 54,865,588 股,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为 203,600,000 股,向原股东
分配导致股份增加数为 0 股。
综合计算下,公司本次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为 6.3087 元/股。
公司本次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为 6.31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三)除权参考价格的调整安排
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平均价 6.31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
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
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等于或低于本次
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6.31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
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四)财务顾问专项意见
太平洋证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
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出具了专项意见。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属于公司整体《重
整方案》的一部分,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存在明显
差异。原除权参考价格公式不符合公司重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因此,
依据相关规则,需根据本次重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申请并调整除权参
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具有合理性。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整计
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5-118)和《太平洋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根据《重整计划》及昆明中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将直接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
产处置专用账户。本次登记至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
专用账户的股票,后续由公司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另行扣划至
重整投资人及债权人指定账户。
六、股本结构变动及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相关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股本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股本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255,399,611 255,399,61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4,132,890 11,593,080 195,725,970
总股本 184,132,890 266,992,691 451,125,581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完成向重整投资人和债
权人证券账户的股份过户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根据《重整计划》,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产业投资人
认购 35,000,000 股转增股票,作为债权人受偿获得 51,799,611 股转增股票(其中
包含暂缓确认债权 20 万元对应的抵偿转增股票 9,768 股,若该暂缓债权最终未
得到确认,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债权人受偿获得的转增股票数
为 51,789,843 股)。具体股票数量以划转至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指
定证券账户的准确股票数量为准。
七、停复牌安排
因业务办理需要,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2 月
八、风险提示
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
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公
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在
法院、管理人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好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
益和股东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全面化解公司风险事项。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
鉴于公司连续三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
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深圳证
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