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26 证券简称:苏州天脉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发行人声明
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
的方案为准。
六、本预案中如有涉及投资效益或业绩预测等内容,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
资者或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理解计划、预测或承诺之间的差
异,并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目 录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释 义
除特别说明,在本预案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苏州天脉、公司、发行人 指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韩国天脉 天脉(韩国)有限公司
嵊州天脉 嵊州天脉导热科技有限公司
越南天脉 越南天脉导热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本预案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本次发行 指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股东会、股东大会 指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 指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募集说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指
明书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持有人会议规则》
通过认购、交易、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
债券持有人、持有人 指
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9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和 2025 年 9 月末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
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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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
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8,6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
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
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
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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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
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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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
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且不得
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
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其中,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该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
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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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所有者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
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
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
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
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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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
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
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
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
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票面面值或上浮一定比例(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
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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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 2 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
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 30 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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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 2 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
售权。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
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
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当期应计利
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文件中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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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认购优先配售的金
额,将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发行,余额由
主承销商包销。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根据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③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与或
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可转债;
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⑦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
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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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承担的
其他义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当公司提出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
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债券本
息、变更本次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
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
议,对是否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
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重整或者破产的法律
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
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
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
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7)对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决议;
(8)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
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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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
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重整或者申
请破产;
(4)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
(5)担保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修订本规则;
(7)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0)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其他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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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78,6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投入额
苏州天脉导热散热产品智能制造甪直基地建设项目
(一期)
合计 136,000.00 78,600.00
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
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
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
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
自筹解决。
(十八)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确定。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二十)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
行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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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债券评级情况
公司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和
跟踪评级。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 并 出 具 了 报 告 号 为 苏 公 W[2024]A096 号 、 苏 公
W[2025]A49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一)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0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487.07 27,761.04 15,422.90 6,872.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35,548.91 36,104.47 2,000.00 -
应收票据 759.48 1,349.12 1,553.22 1,211.14
应收账款 32,098.57 27,122.54 22,777.79 24,877.25
应收款项融资 954.69 267.60 330.31 304.24
预付款项 235.49 344.74 318.01 1,163.43
其他应收款 132.95 159.03 227.72 334.65
存货 21,146.45 16,431.65 15,655.33 13,780.68
其他流动资产 743.28 2,872.70 168.74 118.33
流动资产合计 109,106.90 112,412.89 58,454.03 48,661.83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51,764.07 43,110.70 26,892.78 25,835.89
在建工程 5,044.39 5,122.05 15,326.10 1,964.43
使用权资产 477.10 357.30 726.32 236.87
无形资产 4,001.71 3,870.99 1,499.51 1,596.21
长期待摊费用 1,740.82 882.64 1,106.29 1,145.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838.82 756.44 592.19 732.71
其他非流动资产 6,764.55 3,172.26 993.30 8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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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0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非流动资产合计 70,631.46 57,272.38 47,136.50 32,362.35
资产总计 179,738.36 169,685.27 105,590.53 81,024.17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15,974.56 14,245.75 17,266.86 15,894.00
合同负债 199.38 44.11 13.30 22.79
应付职工薪酬 3,576.36 3,748.80 2,816.57 1,984.69
应交税费 851.10 613.70 942.49 551.54
其他应付款 43.02 5.79 5.12 28.4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8.00 217.44 377.52 79.36
其他流动负债 63.52 679.99 1,284.55 798.29
流动负债合计 20,945.95 19,555.57 22,706.41 19,359.1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5,629.03 100.00
租赁负债 172.00 181.95 385.01 153.49
递延所得税负债 26.82 38.62 29.27 46.20
递延收益 1,086.83 157.07 138.34 183.8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5.65 377.63 6,181.65 483.50
负债合计 22,231.60 19,933.20 28,888.06 19,842.64
股东权益:
股本 11,568.00 11,568.00 8,676.00 8,676.00
资本公积 76,255.68 76,255.68 24,655.07 24,524.73
其他综合收益 -32.21 -8.45 -22.89 5.00
盈余公积 5,528.43 5,528.43 3,889.07 2,576.10
未分配利润 64,186.86 56,408.40 39,505.23 25,399.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7,506.76 149,752.06 76,702.47 61,181.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7,506.76 149,752.06 76,702.47 61,181.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9,738.36 169,685.27 105,590.53 81,024.17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81,843.55 94,291.36 92,786.73 84,0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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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其中:营业收入 81,843.55 94,291.36 92,786.73 84,053.37
二、营业总成本 66,468.33 73,807.65 75,759.63 70,997.02
其中:营业成本 49,477.07 56,126.86 62,299.51 59,409.97
税金及附加 764.65 675.73 667.83 646.93
销售费用 2,463.80 2,907.70 2,339.91 1,894.98
管理费用 7,129.57 7,655.46 5,300.09 4,469.98
研发费用 6,970.38 6,958.56 5,533.50 5,016.34
财务费用 -337.14 -516.67 -381.21 -441.18
其中:利息费用 18.90 71.38 42.68 129.47
利息收入 195.00 217.77 122.78 75.1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43.31 104.47 - -
投资收益 394.57 81.97 96.06 42.63
资产处置收益 - - 1.54 -
资产减值损失 -334.84 -662.08 -461.42 -407.45
信用减值损失 -309.59 -240.64 120.69 -215.55
其他收益 532.09 1,149.57 475.64 486.78
三、营业利润 15,800.76 20,917.00 17,259.62 12,962.76
加:营业外收入 26.65 116.84 109.59 13.70
减:营业外支出 44.68 98.03 34.90 26.69
四、利润总额 15,782.72 20,935.80 17,334.30 12,949.76
减:所得税费用 1,526.19 2,393.27 1,915.81 1,279.38
五、净利润 14,256.54 18,542.53 15,418.50 11,670.3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3.76 14.44 -27.90 5.3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23.76 14.44 -27.90 5.3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4,232.78 18,556.97 15,390.60 11,67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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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4,232.78 18,556.97 15,390.60 11,675.7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1.23 2.02 1.78 1.3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1.23 2.02 1.78 1.3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9,445.47 90,153.72 94,782.89 82,372.78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56.78 268.27 1,741.32 568.6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15.57 1,089.80 759.50 907.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817.83 91,511.80 97,283.70 83,848.8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8,231.48 41,502.87 45,993.68 46,957.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3,632.79 23,943.68 24,076.62 21,467.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3,440.76 4,325.03 3,289.64 4,070.6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01.39 4,249.89 2,580.06 2,047.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906.43 74,021.46 75,940.00 74,542.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11.40 17,490.33 21,343.70 9,305.9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74,543.96 14,000.00 23,080.00 6,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78.37 61.30 96.06 42.6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5,122.58 14,061.30 23,179.29 6,042.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71,999.90 51,044.06 25,080.00 6,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1,515.39 68,065.82 41,269.20 14,616.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92.81 -54,004.52 -18,089.91 -8,573.4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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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6,792.37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76.25 5,529.03 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668.63 5,529.03 1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505.28 - 9,058.4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4.94 2,650.50 446.12 330.2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63.02 9,252.98 507.63 9,516.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63.02 48,415.64 5,021.39 -9,416.4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273.97 12,338.14 8,550.79 -8,163.5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761.04 15,422.90 6,872.10 15,035.6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487.07 27,761.04 15,422.90 6,872.10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所示:
持股 是否合并
公司名称 比例 注册地 2025 年 1-9
(%) 月
韩国天脉 100 韩国 是 是 是 是
嵊州天脉 100 嵊州 是 是 是 是
越南天脉 100 越南 是 是 是 否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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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
定计算的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资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产收益率
收益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26% 1.23 1.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9.51% 2.02 2.02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2.36% 1.78 1.78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2.57% 1.35 1.35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财务指标
/2025.0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比率(倍) 5.21 5.75 2.57 2.51
速动比率(倍) 4.20 4.91 1.88 1.8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4.52 12.31 32.28 26.35
资产负债率(合并,%) 12.37 11.75 27.36 24.4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50 3.59 3.70 3.47
存货周转率(次) 3.27 3.22 3.93 4.1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89 1.07 0.99 -0.94
利息保障倍数 836.08 294.30 407.18 101.02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万元) 14,256.54 18,542.53 15,418.50 11,670.38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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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账面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其中,2025 年 1-9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487.07 9.73 27,761.04 16.36 15,422.90 14.61 6,872.10 8.48
交易性金融资产 35,548.91 19.78 36,104.47 21.28 2,000.00 1.89 - -
应收票据 759.48 0.42 1,349.12 0.80 1,553.22 1.47 1,211.14 1.49
应收账款 32,098.57 17.86 27,122.54 15.98 22,777.79 21.57 24,877.25 30.70
应收款项融资 954.69 0.53 267.60 0.16 330.31 0.31 304.24 0.38
预付款项 235.49 0.13 344.74 0.20 318.01 0.30 1,163.43 1.44
其他应收款 132.95 0.07 159.03 0.09 227.72 0.22 334.65 0.41
存货 21,146.45 11.77 16,431.65 9.68 15,655.33 14.83 13,780.68 17.01
其他流动资产 743.28 0.41 2,872.70 1.69 168.74 0.16 118.33 0.15
流动资产合计 109,106.90 60.70 112,412.89 66.25 58,454.03 55.36 48,661.83 60.06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51,764.07 28.80 43,110.70 25.41 26,892.78 25.47 25,835.89 31.89
在建工程 5,044.39 2.81 5,122.05 3.02 15,326.10 14.51 1,964.43 2.42
使用权资产 477.10 0.27 357.30 0.21 726.32 0.69 236.87 0.29
无形资产 4,001.71 2.23 3,870.99 2.28 1,499.51 1.42 1,596.21 1.97
长期待摊费用 1,740.82 0.97 882.64 0.52 1,106.29 1.05 1,145.13 1.41
递延所得税资产 838.82 0.47 756.44 0.45 592.19 0.56 732.71 0.90
其他非流动资产 6,764.55 3.76 3,172.26 1.87 993.30 0.94 851.11 1.05
非流动资产合计 70,631.46 39.30 57,272.38 33.75 47,136.50 44.64 32,362.35 39.94
资产总计 179,738.36 100.00 169,685.27 100.00 105,590.53 100.00 81,024.1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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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81,024.17 万元、105,590.53 万元、169,685.27
万元和 179,738.36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规模随业务的发
展呈增长趋势,2024 年末公司资产大幅增加主要系当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到位所致。
从公司的资产构成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主要为流动资产,流动
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0.06%、55.36%、66.25%和 60.70%,非流动资产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9.94%、44.64%、33.75%和 39.30%。2023 年末流动资
产占比下降主要是由于非流动资产中在建工程金额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15,974.56 71.86 14,245.75 71.47 17,266.86 59.77 15,894.00 80.10
合同负债 199.38 0.90 44.11 0.22 13.30 0.05 22.79 0.11
应付职工薪酬 3,576.36 16.09 3,748.80 18.81 2,816.57 9.75 1,984.69 10.00
应交税费 851.10 3.83 613.70 3.08 942.49 3.26 551.54 2.78
其他应付款 43.02 0.19 5.79 0.03 5.12 0.02 28.46 0.14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63.52 0.29 679.99 3.41 1,284.55 4.45 798.29 4.02
流动负债合计 20,945.95 94.22 19,555.57 98.11 22,706.41 78.60 19,359.14 97.5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5,629.03 19.49 100.00 0.50
租赁负债 172.00 0.77 181.95 0.91 385.01 1.33 153.49 0.77
递延所得税负债 26.82 0.12 38.62 0.19 29.27 0.10 46.20 0.23
递延收益 1,086.83 4.89 157.07 0.79 138.34 0.48 183.81 0.9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5.65 5.78 377.63 1.89 6,181.65 21.40 483.50 2.44
负债合计 22,231.60 100.00 19,933.20 100.00 28,888.06 100.00 19,842.6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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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合计分别为 19,842.64 万元、28,888.06 万元、
别为 97.56%、78.60%、98.11%和 94.22%,占比较高。2023 年末,公司负债合计
有所上升、流动负债占负债合计的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随着“散热产品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投入的持续增长,公司新增较多长期借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月
营业收入 81,843.55 94,291.36 92,786.73 84,053.37
营业利润 15,800.76 20,917.00 17,259.62 12,962.76
利润总额 15,782.72 20,935.80 17,334.30 12,949.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256.54 18,542.53 15,418.50 11,67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主营业务为均温板、导热界面材料、热管、石墨膜等导热散热材料及元
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受益于下游消费电子等行业快速发展,全
球导热散热行业需求增加,公司所处行业整体市场环境向好,再加上公司深耕行
业多年所积累的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及客户资源,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增长。报告
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84,053.37 万元、92,786.73 万元、94,291.36 万元
和 81,843.55 万元,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670.38 万元、
上升的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5.0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比率(倍) 5.21 5.75 2.57 2.51
速动比率(倍) 4.20 4.91 1.88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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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2025.0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4.52 12.31 32.28 26.35
资产负债率(合并)(%) 12.37 11.75 27.36 24.49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
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整体较为平
稳,资产流动性较好。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资产负债率下降主要系当年 IPO 募集资金到位,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等
流动资产大幅增加以及公司归还了长期借款使得借款余额减少等所致。
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主要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次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50 3.59 3.70 3.47
存货周转率(次) 3.27 3.22 3.93 4.13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末期初平均账面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末期初平均账面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47、3.70、3.59 和 3.50,公司对应
收账款管理能力良好,运营情况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13、3.93、3.22 和 3.27,公司产品存在
定制化的特点,公司生产、备货遵循“以销定产、适当备货”的原则,报告期内,
公司主要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加之公司不断加强存货管理水平,在满足日益提高
的产品需求的同时减少库存储备和积压,综合使得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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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78,6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额
苏州天脉导热散热产品智能制造甪直基地
建设项目(一期)
合计 136,000.00 78,600.00
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
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
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
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
自筹解决。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展;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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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在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中提议进行现金分红或在上半年
经营结束后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
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3)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
之和。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应按照公司相关事项决策权限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程序。
可以以股票方式进行股利分配,股票分配方式可与现金分配方式同时进行。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
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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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不
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经营状
况,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提案,经出席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并决议形成利润分配方
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
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
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
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
披露。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序后,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并报股东会批准;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
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
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股东
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四)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因国家法律法规
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
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
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公司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由董事会拟订变动方案,然后分别提交
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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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2022 年度、2023
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5,68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6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 6,478.08 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
年均可分配利润 15,210.47 万元的 42.59%,公司的利润分配符合《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体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6,478.0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542.53 15,418.50 11,670.38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 6,478.08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15,210.4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最近三年年均可分
配利润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进行股利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主要
用于各项业务发展投入,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市场
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
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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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未来三年的分红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
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制订了《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
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经自查,公司不属于《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
《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的需要惩处的企业范围,
不属于一般失信企业和海关失信企业,亦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失信行为。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的其他再
融资计划,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被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
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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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