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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朋股份: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20 00:10:29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1,770,0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26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0,066,020.00元,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
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1,77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3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02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9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9月17日至登记日:2025年9月25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号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31166512                传真电话: 021-31166513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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