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甬矽电子 股票代码:688362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Forehope Electronic (Ningbo)Co.,Ltd.
(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兴舜路 22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矽电子”“发行人”“公司”
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
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
同。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甬矽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8057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16,500.00 万元(1,165.00 万张,116.50 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16,500.00 万元(1,165.00 万张,116.50 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5 年 7 月 16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起止日期:2025 年 6 月 26 日至 2031 年 6 月 25 日
(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6 年 1 月 2 日至 2031 年 6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十、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
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042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
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
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63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券简称“甬矽转债”,债券代码“118057”。
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
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Forehope Electronic (Ningbo)Co., Ltd.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甬矽电子
股票代码 688362
注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王顺波
董事会秘书 李大林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13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13 日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
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
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经营范围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
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余
姚市小曹娥镇(中意宁波生态园)滨海大道 60 号 1 号楼、3 号楼、
。
公司住所 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兴舜路 22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兴舜路 22 号
电话 0574-58121888-6786
传真 0574-62089985
互联网网址 http://www.forehope-elec.com/
电子信箱 zhengquanbu@forehope-elec.com
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变更后的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409,625,930.00 元,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工作。
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来历次股本变化
情况
(一)2022 年 11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86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格人民币 18.5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1,240.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
202260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甬矽电子”,股票代码“68836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为 407,660,000 股。
(二)2024 年 6 月,股权激励归属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3
议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归属人数
为 259 人,归属数量 75.24 万股,授予价格为 12.555 元/股(调整后)。
(天健验2024211 号),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足
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4 年 5 月 23 日,公
司收到 259 名激励对象以现金形式缴纳的 752,4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出资款,
共计人民币 9,446,382.00 元,其中 752,400.00 元计入股本,8,693,982.00 元计入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登记事项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
证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408,412,400 股,注册资本增至 408,412,400 元。
(三)2025 年 6 月,股权激励归属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本次归属人数为 244 人,归属数量 121.353 万股,授予价格为 12.555
元/股(调整后)。
(天健验2025130 号),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满足
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公
司收到 244 名激励对象以现金形式缴纳的 1,213,53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出资款,
共计人民币 15,235,869.15 元,其中 1,213,530.00 元计入股本,14,022,339.15 元计
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登记事项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
证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409,625,930.00 股,注册资本增至 409,625,930.00 元。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409,625,930 股,公司股本结构如
下:
序号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合计 409,625,93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409,625,930 股,其中公司前十名
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有有限售
序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条件股份数
号 (股)
量(股)
境内非国有
法人
境内非国有
法人
海宁齐鑫炜邦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中意宁波生态园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宁波甬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鲸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瀚海乾元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鲸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16,763,223 52.92% 129,835,000
四、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的封装和测试业务,下游客户主要为集成电路设计企
业,产品主要应用于射频前端芯片、AP 类 SoC 芯片、触控芯片、WiFi 芯片、蓝
牙芯片、MCU 等物联网芯片、电源管理芯片、计算类芯片等。
公司 2017 年 11 月设立,从成立之初即聚焦集成电路封测业务中的先进封装
领域,车间洁净等级、生产设备、产线布局、工艺路线、技术研发、业务团队、
客户导入均以先进封装业务为导向。报告期内,公司全部产品均为 QFN/DFN、
WB-LGA、WB-BGA、Hybrid-BGA、Hybrid-LGA、FC-LGA、FC-CSP、FC-BGA、
WLCSP 等中高端先进封装形式,并在系统级封装(SiP)、高密度细间距凸点倒
装产品(FC 类产品)、大尺寸/细间距扁平无引脚封装产品(QFN/DFN)、先进晶
圆级封装(WLP 类产品)等先进封装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工艺优势和技术先进
性。
公司为了保持先进封装技术的先进性和竞争优势,在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布
局上,一方面注重与先进晶圆工艺制程发展相匹配,另一方面注重以客户和市场
需求导向为目标。结合半导体封测领域前沿技术发展趋势,以及物联网、5G、
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应用领域对集成电路芯片的封测需求,公司陆续完成了倒装
和焊线类芯片的系统级混合封装技术、晶圆倒装技术、大尺寸高密度倒装技术、
晶圆凸点(Bumping)技术、先进晶圆级封装方案设计/仿真技术、晶圆重布线
(RDL)技术、系统级封装电磁屏蔽(EMI Shielding)技术等技术的开发,并成
功实现稳定量产。同时,公司还在积极开发扇出型晶圆级封装技术、多维异构堆
叠/集成技术等,为公司未来业绩可持续发展积累了较为深厚的技术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集成电路封装与测试解决方案,并收取封
装和测试服务加工费。公司封装产品主要包括“高密度细间距凸点倒装产品(FC
类产品)、系统级封装产品(SiP)、晶圆级封装产品(WLP)、扁平无引脚封装产
品(QFN/DFN)、微机电系统传感器(MEMS)”5 大类别,下辖 11 种主要封装
形式,共计超过 2100 个量产品种。与此同时,公司基于自身晶圆级封装技术,
还可对外提供“晶圆凸点工艺(Bumping)”和“晶圆测试(Chip Probing,即
CP 测试)服务。
公司封装产品主要类型及其技术特点和应用领域情况如下:
主营产品定位 产品分类 所包括的主要封装形式
高密度细间距凸点倒装产品(FC 类产品) FC-CSP、FC-LGA、FC-BGA
Hybrid-BGA、Hybrid-LGA、
高端封装产品 系统级封装产品(SiP)
WB-BGA、WB-LGA
晶圆级封装产品(WLP/CP/Bumping) Bumping、WLCSP、CP 测试
大尺寸/细间距扁平无引脚封装产品
QFN、DFN
中端封装产品 (QFN/DFN)
微机电系统传感器(MEMS) MEMS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 2G-5G 全系列射频前端芯片,AP 类 SoC 芯片,触控
IC 芯片,WiFi 芯片、蓝牙芯片、音频处理芯片、MCU 等物联网(IoT)芯片,
电源管理芯片/配套 SoC 芯片,传感器,计算类芯片,工业类和消费类等领域。
(二)行业竞争格局和发行人市场地位
集成电路封装和测试行业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资金门槛和技术门槛
较高,因此国内大量小规模中低端封测企业对公司不构成竞争威胁。目前公司的
竞争对手主要来自于国内封测行业龙头上市公司。此类企业产业链完整、技术储
备和资金实力雄厚,并通过多年来的持续投入积累了庞大的资产规模,年产量大、
规模经济效益较为明显。按照技术储备、产品线情况、先进封装收入占比等指标,
国内集成电路封测企业可分为三个梯队,具体情况如下:
类型 主要特点 代表企业
按照集成电路封测技术五个发展阶段划分,第一梯队企业已实现了第 国内封测行业
三阶段焊球阵列封装(BGA)、栅格阵列封装(LGA)、芯片级封装 龙头企业(如
第一
(CSP)稳定量产;具备全部或部分第四阶段封装技术量产能力(如 长电科技、通
梯队
SiP、Bumping、FC)
;同时已在第五阶段晶圆级封装领域进行了技术 富微电、华天
储备或产业布局(如 TSV、Fan-Out/In)。 科技)
类型 主要特点 代表企业
产品以第一阶段通孔插装型封装和第二阶段表面贴装型封装为主,第
第二 国内区域性封
二阶段 QFN/DFN 产品已经实现稳定量产,并具备第三阶段球栅阵列
梯队 测领先企业
封装的技术储备。
第三 产品主要为第一阶段通孔插装型封装,少量生产第二阶段表面贴装型 众多小规模封
梯队 封装产品。 测企业
公司在产品结构、质量控制、技术储备、客户认可度等方面已可比肩国内独
立封测厂商第一梯队。但由于公司成立时间较晚,发展时间较短,在资产、收入
和产能规模方面同国内封测行业龙头企业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司主要国内竞争对
手为长电科技(600584)、华天科技(002185)和通富微电(002156),三家企业
简介如下。
(1)长电科技(600584.SH)
长电科技成立于 1998 年 11 月,并于 2003 年 6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长电科技提供微系统集成封装测试一站式服务,包含集成电路的设计与特性仿
真、晶圆中道封装及测试、系统级封装及测试服务;产品技术主要应用于 5G 通
讯网络、智能移动终端、汽车电子、大数据中心与存储、人工智能与工业自动化
控 制 等 电 子 整 机 和 智 能 化 领 域 。 目 前 公 司 产 品 技 术 主 要 涵 盖 QFN/DFN 、
BGA/LGA、FC-BGA/LGA、FCOL、SiP、WLCSP、Bumping、MEMS、Fan-out eWLB、
POP、PiP 及传统封装 SOP、SOT、DIP、TO 等多个系列。(资料来源:长电科
技定期报告)
(2)华天科技(002185.SZ)
华天科技成立于 2003 年 12 月,并于 2007 年 11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目前公司集成电路封装产品主要有
DIP/SDIP、SOT、SOP、SSOP、TSSOP/ETSSOP、QFP/LQFP/TQFP、QFN/DFN、
BGA/LGA、FC、MCM(MCP)
、SiP、WLP、TSV、Bumping、MEMS、Fan-out
等多个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计算机、网络通讯、消费电子及智能移动终端、物
联网、工业自动化控制、汽车电子等电子整机和智能化领域。(资料来源:华天
科技定期报告)
(3)通富微电(002156.SZ)
通富微电成立于 1994 年 2 月,并于 2007 年 8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专业从事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公司目前的封装技术包括 Bumping、WL-CSP、
FC、BGA、SiP 等先进封测技术,QFN、QFP 等传统封装技术以及汽车电子产品、
MEMS 等封装技术;测试技术包括圆片测试、系统测试等。公司拥有国家认定
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省级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和企业研究院等高层次研发平台。(资料来源:Wind 等公开资料)
甬矽电子自创立以来就专注于中高端先进封装和测试业务,公司在系统级封
装(SiP)、高密度细间距凸点倒装产品(FC 类产品)、大尺寸/细间距扁平无引
脚封装产品(QFN/DFN)、先进晶圆级封装(WLP 类产品)等先进封装领域具
有较为突出的技术先进性和工艺优势。
公司量产的先进系统级封装产品在单一封装体中可同时封装 7 颗晶粒(包含
等);量产的高密度倒装芯片凸点间隔达到了 63um 左右,最小凸点直径 35um,
最小线宽线距 13um,并支持 CMOS(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GaAs(砷化镓)
倒装;量产的先进焊线类焊球阵列封装(BGA)产品,在 20.2mm x 20.2mm 的
芯片上焊线数量超过 1,400 根,I/O 数量达到 739;量产的先进 QFN 产品,单一
封装体内芯片装片数量达到 4 颗,单圈电性焊盘数量达到 128 枚。在先进晶圆级
封装领域,公司已实现最小间距 45um,最小直径 30um 微凸点(Micro bump)
的量产,单颗晶粒上的凸点的数量达到 23,000 个以上,重布线最小线宽、线间
距达到了行业前沿的 8um/8um 等级。
凭借稳定的封测良率、灵活的封装设计实现性、不断提升的量产能力和交付
及时性,公司获得了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广泛认可,并同众多知名设计公司缔结
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与恒玄科技(688608)、晶晨股份(688099)、
富瀚微(300613)、联发科(2454.TW)、北京君正(300223)、汇顶科技(603160)、
韦尔股份(603501)、唯捷创芯(688153)、深圳飞骧、翱捷科技(688220)、锐
石创芯、昂瑞微、星宸科技(301536)等行业内知名芯片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并多次获得客户授予的最佳供应商等荣誉。
甬矽电子为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公司 2020 年入选国家第四批“集成电路
重大项目企业名单”,“年产 25 亿块通信用高密度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
被评为浙江省重大项目。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凭借稳定的封测良率、灵活的封装设计实现性、不断提升的量产能力和交付
及时性,公司获得了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广泛认可,并同众多国内外知名设计公
司缔结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通过增强
新客户拓展力度、加大新产品导入力度、提升产品品质、缩短供货周期、降低产
品成本等多种方式,提升客户满意度,公司客户结构持续优化,与多家细分领域
头部客户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获得多家客户颁发的战略合作供应商、最佳
合作供应商、优秀战略合作伙伴等荣誉。报告期内,公司共有 14 家客户销售额
超过 1 亿元,19 家客户(含前述 14 家客户)销售额超过 5,000 万元,客户结构
持续优化。
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 2020 年入选国家第四批“集成电路重大项目
企业名单”。公司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计
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158 项,实用新型专利 239 项,外观设计专利 3 项,软件著
作权 7 项;在高密度细间距凸点倒装产品(FC 类产品)、系统级封装产品、4G/5G
射频功放封装技术、高密度大尺寸框架封装产品、MEMS 封装产品、IC 测试等
领域均拥有核心技术。公司“年产 25 亿块通信用高密度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
目”被评为浙江省重大项目。
公司从成立之初即聚焦集成电路封测业务中的先进封装领域,车间洁净等
级、生产设备、产线布局、工艺路线、技术研发、业务团队、客户导入均以先进
封装业务为导向,业务起点较高。因此与同行业竞争者相比,甬矽电子产品结构
较为优化,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于中高端封装产品,并在射频前端芯片封测、AP
类 SoC 芯片封测、触控 IC 芯片封测、WiFi 芯片封测、蓝牙芯片封测、MCU 等
物联网 AIoT 芯片封测等新兴应用领域具有良好的市场口碑和品牌知名度。
公司拥有完整高效的研发团队,并重视研发队伍的培养和建设,研发团队核
心人员均具备丰富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行业技术开发经验。公司拥有专业的工程
技术和生产管理团队,可以根据客户提出的各种封装测试要求及时做出响应,并
根据市场需求对产品种类和产量进行快速调整。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拥有研发技术人员 1,025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17.89%。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的 71.03%。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
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
本次发行总量的 71.03%;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 330,453,000 元(330,453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8.37%;保荐人(主承销商)实际包销 7,032,000 元(7,032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60%。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前十名债券持有人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 占总发行量比例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手)
号 (%)
序 占总发行量比例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手)
号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新能源产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553,233 47.49%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1,370.12 万元(不含税),具体包括:
项目 金额(万元)
承销保荐费用 1,143.40
律师费用 42.45
审计及验资费用 122.64
资信评级费用 25.47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 36.16
合计 1,370.12
注: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账户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宁波余姚泗门支行 307006227015003006794
募集资金专户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
募集资金专户 姚凤山支行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574908052810003
募集资金专户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宁波余姚支行 383020100100234758
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116,500.00 万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827,515
手,即 827,515,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1.03%;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
购 330,453 手,即 330,453,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8.37%;保荐人(主承销
商)实际包销 7,032 手,即 7,032,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60%。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不含税)后
的余额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7 月 2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
项存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对本次发
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5〕177 号的《验资
报告》。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及 2024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 6 月 11 日召
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出具《关于同意甬矽电子
(宁
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104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不含税金额)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16,5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多维异构先进封装技术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合计 172,899.28 116,5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
总额,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账户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宁波余姚泗门支行 307006227015003006794
募集资金专户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
募集资金专户 姚凤山支行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574908052810003
募集资金专户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宁波余姚支行 383020100100234758
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发行条款
(一)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5 年
款项不另计息)。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三)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7 月 2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 年 1 月 2 日,非交
易日顺延)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1 年 6 月 25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评级事项
公司聘请中诚信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根据
中诚信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
(六)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
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
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债券受托管理人依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所从事的受托管理行为的法律后
果,由本期可转债持有人承担。债券受托管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
理权终止后所从事的行为,未经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追认的,不对全体可转债
持有人发生效力,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自行承担其后果及责任;
(6)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他可转债持有人合法权
益的活动;
(7)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对公司启动诉讼、仲裁、申
请财产保全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当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各类保证金、担保费,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因按可转
债持有人要求采取的相关行动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或支出),不得要求债券受托
管理人为其先行垫付;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
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5)公司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
回购的减资,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
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8)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当期未偿
还的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
确定性;
(10)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次可转债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当期未偿还的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已制定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约定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等相关事项,以
及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以保护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
议对全体可转债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七)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8.3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
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
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
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
/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
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
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
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
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
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
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九)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
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 指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
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公司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
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及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一)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
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
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
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
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
使部分回售权。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
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
算方式参见“(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
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
动丧失该回售权。
(十二)还本付息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
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债券持有人
承担。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有 A 股股票
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向原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5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
股东。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甬矽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5 日,
T-1 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
售 2.879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
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2879 手可转债。
实际配售比例将根据可配售数量、可参与配售的股本基数确定。若至本次发行可
转债股权登记日(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比
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T 日)前(含)披露原股东优先配
售比例调整公告。
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售数量。原股东
网上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
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 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
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
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409,625,93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 5,011,009 股后,
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本总额为 404,614,921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
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116.50 万手。
(十五)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六)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以及可转债发生违
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根据《受托管理协议》,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如下:
(1)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2)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3)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
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
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4)公司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
证且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或其被托管/接管、解散、申请破
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5)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的;
(6)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
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7)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的;
(8)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公司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未能
按照规定或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知义务等义务与职责以致对公司对本次债
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一直持续 20 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
正;
(9)公司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如《受托管理协议》下的公司违约事件发生,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
定,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有效决议,以书面方式
通知公司,宣布本次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公司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下救
济措施,受托管理人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后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宣布取消
加速清偿的决定:
(1)向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
和:①受托管理人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②所有迟付的利息;③所有到期应
付的本金;④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延迟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或
(2)相关的公司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
(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救济措施。
公司保证按照本次债券发行条款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
次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债券本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债券利息或本次债券到期
不能兑付本金,对于延迟支付的本金或利息,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
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为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上浮 20%。
凡因《受托管理协议》或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争议各方之
间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和担保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公司聘请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进行了信用评级,其中甬矽电子主体信用等级为 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
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
三、最近三年债券发行及其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发行债券的情形。
四、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现象。
第八节 偿债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流动比率(倍) 0.77 1.19 0.78
速动比率(倍) 0.67 0.99 0.5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6.51% 66.05% 57.32%
资产负债率(合并) 70.44% 67.58% 64.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63,572.21 107,147.96 89,961.58
注 1: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78、1.19 和 0.77,速动比率分别为
要系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上市,伴随着公司资产规模的扩大以及资信能力的增强,
升;2024 年度,公司为缓解财务费用压力,同时考虑投资扩产的资金需求后增
加了短期借款,从而使得报告期末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4.61%、67.58%和 70.44%,资
产负债水平较高。主要原因为:首先,集成电路封测行业具有典型的重资产特征,
企业收入规模同产能直接相关,行业企业为满足下游客户需求、提升市场占有率,
需要根据自身发展阶段和业务规划,持续进行产能扩建;其次,公司成立时间较
短,目前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有较高的投资扩产需求;最后,公司于 2022 年
款融资支持企业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未发生过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形。
第九节 财务会计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
准则对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3388
号、天健审20242150 号、天健审20255867 号审计报告,上述审计报告审计意
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资产总计 1,365,547.68 1,233,090.62 832,072.63
负债合计 961,840.42 833,315.97 537,564.42
股东权益合计 403,707.26 399,774.65 294,508.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51,088.33 244,859.75 255,414.3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360,917.94 239,084.11 217,699.27
营业利润 2,016.13 -16,722.10 15,587.73
利润总额 2,053.33 -16,779.04 13,727.09
净利润 3,951.28 -13,517.78 13,738.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632.75 -9,338.79 13,840.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531.26 -16,190.98 5,930.8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572.21 107,147.96 89,961.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829.93 -317,625.86 -183,240.71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004.34 257,470.40 149,914.3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299.43 46,476.93 56,694.80
三、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4 年度 年度 年度
流动比率 0.77 1.19 0.78
速动比率 0.67 0.99 0.59
资产负债率(合并) 70.44% 67.58% 64.6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6.51% 66.05% 57.32%
应收账款周转率 5.44 5.47 5.71
存货周转率 7.96 5.96 5.6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632.75 -9,338.79 13,840.0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531.26 -16,190.98 5,930.83
的净利润(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00% 6.07% 5.5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4.03 2.63 2.2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5 1.14 1.3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6.18 6.01 6.27
注 1: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
注 2: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数量)
股数量)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202365 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9% -3.75% 9.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1.03% -6.50% 3.86%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16 -0.23 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0.06 -0.40 0.17
的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16 -0.23 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0.06 -0.40 0.17
的净利润
注 1: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
注 2: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ROE=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
产;Ei 为当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当期回
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当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
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
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当期因公积金转增股
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当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当期
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当期缩股数;M0 为当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当期
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
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其他字母指代的意义同本注释“2、基本每股收益”中各字母的意义。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经天健会计师鉴证过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42.49 0.22 3.7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 12,813.03 5,293.03 11,101.87
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 1,750.87 -1,338.80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8.00 -56.87 -1,859.4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9.34
小计 12,808.54 6,987.25 7,916.67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 - 7.41
少数股东损益 3,644.53 135.06 0.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9,164.02 6,852.19 7,909.21
报告期各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7,909.21 万元、
公司从成立之初即聚焦集成电路封测业务中的先进封装领域,持续得到政府
部门的重点支持。报告期内,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较多,因此非经常性损益
金额较大。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逐年扩大,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持续增长且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良好,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
果不存在重大影响。
四、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也
可浏览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五、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 28.39 元/股计算,且不考虑
发行费用,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 116,500.00 万元,总股本增加约 4,103.56 万股。
第十节 本次可转债是否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公司本次可转债未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未发生下列可能对公司有较
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二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
起做到: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
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第十三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保荐人相关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之江
保荐代表人 周超、夏亦男
其他项目组成员 郑兵、王柠、邵敏、夏砚雯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电话 0755-82400862
传真 0755-82400862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甬矽电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甬矽电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平安
证券同意保荐甬矽电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