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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 关于提前赎回恒辉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3 16:07:50

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5-086
债券代码:123248       债券简称:恒辉转债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恒辉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摘牌,特提醒“恒辉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恒辉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
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恒辉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
能转股的风险。
辉转债”,将按照 100.19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恒辉转债”二级市
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恒辉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
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5 年 6 月 20 日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何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恒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已触发“恒辉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恒辉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经过综合考
虑,谨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恒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恒辉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提前
赎回“恒辉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63 号),江苏
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00 万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260.1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江苏恒辉安
防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
第 ZA1421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深交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在深交所上市交
易,债券简称“恒辉转债”,债券代码“123248”。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 2024 年 8 月 27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2025 年 2 月 27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0 年 8 月 20 日)止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息)。
   (1)初始价格的确定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8.26
元/股。
   (2)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
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恒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26
元/股调整为 18.1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生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恒辉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
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20%、第二年为 0.40%、第三年为 0.60%、第四年为
  自 2025 年 6 月 20 日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何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恒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定,公司已触发“恒辉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实施安排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恒辉转债”的赎回价
格为 100.19 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即 100 元/张;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 0.2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 年 8 月 21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
赎回日(2025 年 8 月 1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345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应计利息=100×0.20%×345÷365=0.19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19=100.19 元/张(含
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
税进行代扣代缴。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
“恒辉转债”持有人。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恒辉
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恒辉转债”自 2025 年 7 月 29 日起停止交易。
  (3)“恒辉转债”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停止转股。
  (4)2025 年 8 月 1 日为“恒辉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
记日(2025 年 7 月 31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恒辉转债”。本次赎
回完成后,“恒辉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 年 8 月 6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
年 8 月 8 日为赎回款到达“恒辉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恒辉转债”赎
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恒辉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 辉转债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
  联系电话:0513-69925999 转分机 8088 或 8089
  联系邮箱:ir@hhglove.com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恒辉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姚海霞女士、王咸华先
生、王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董事、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武芬女士,副总经理王双成先生、副总经理王景景女士在“恒
 辉转债”赎回条件满足之日(2025 年 7 月 10 日)前六个月内存在交易“恒辉转
 债”的情况,具体如下:
                  期初持有数量       期间买入数量   期间卖出数量      期末持有数量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身份
                    (张)          (张)     (张)         (张)
        实际控制人、控
 姚海霞               1,719,600     0      1,719,600     0
        股股东、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
 王咸华               687,800       0       687,800      0
        股股东、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控
 王 鹏               687,800       0       687,800      0
        股股东、董事
南通钥诚股 实际控制人、控
权投资中心  股股东的一致      343,920       0       343,920      0
(有限合伙)  行动人
        董事、副总经
 张武芬                5,846        0        5,846       0
        理、董事会秘书
 王双成     副总经理       2,108        0        2,108       0
 王景景     副总经理       1,444        0        1,444       0
 合计        -       3,448,518     0      3,448,518     0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恒辉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
 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债余额,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
 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前赎回“恒辉转债”的核查意见》。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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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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