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
编制日期:2025 年 07 月 08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07 月 10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恒生 ETF 基金代码 15927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公司 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
日期(若有)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张羽翔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 年 03 月 11 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余展昌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7 年 07 月 07 日
场内简称 恒生指数 ETF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
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
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其他(若有)
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
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
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解决方
案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
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因此,在本基金的运作期间,基金份
额持有人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注:无。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解
详细情况。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力
投资目标
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恒生指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含创业
板、依法发行上市的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
债券、可交换债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
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范围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均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
金基金资产的 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可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
等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
主要投资策略
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指期货投资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6、融资及转融通投
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后)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
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具有
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
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
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产品,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认购费率如下表所
示:
费用类型 份额(S,份)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S<50 万 0.80%
认购费 50 万≤S<100 万 0.50%
注: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
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高于 0.80%
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资者申请重复现金认购的,须按每笔认购申请所对应的费率档
次分别计费。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 0.20%的
标准收取佣金。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率 0.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率 0.1%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 相关服务机构
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
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指数化投资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
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
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
产生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
a.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
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b.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
化,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c.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等将导致基金收益率超过标的指数收益率,产生正的跟踪偏离
度;
d.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因标的指数流通市值过小、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
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e.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存在,使基
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f.在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
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
数的跟踪程度;
g.其他因素,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持有比例与
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
跟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
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尽管可能性很小,但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本基金将变更标的指数。基于原标
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
数保持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但因标
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
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
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
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
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
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
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
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
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
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2)ETF 运作的风险
尽管本基金将通过有效的套利机制使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折溢价控制在一定
范围内,但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
的情形,即存在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并由深圳
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发布,供投资人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IOPV 与实时的
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存在差异,IOPV 计算可能出现错误,投资者若参考 IOPV 进行投资决策
可能导致损失,需投资者自行承担。
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股停牌时可能面临如下风
险:
a.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b.停牌成份股可能因其权重占比、市场复牌预期、现金替代标识等因素影响本基金二
级市场价格的折溢价水平。
c.若成份股停牌时间较长,在约定时间内仍未能及时买入或卖出的,则该部分款项将
按照约定方式进行结算(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七、
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相关约定),由此可能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损益并使基金产生
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d.在极端情况下,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大面积停牌,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卖出成份股以
获取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由此基金管理人可能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较低的赎回
份额上限或者采取暂停赎回的措施,投资者将面临无法赎回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的风险。
因本基金不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提
前终止上市,导致基金份额不能继续进行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如果投资者申购时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或者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
定拒绝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则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失败。
在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如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
可能导致出现赎回失败的情形。
另外,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成份股市值规模变化等因素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此
可能导致投资者按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无法按照新的最小申
购赎回单位全部赎回,而只能在二级市场卖出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本基金赎回对价包括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未来可能包含组合证券。在组合证券变
现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部分成份股流动性差等因素,导致投资者变现后的价值与赎回
时赎回对价的价值有差异,存在变现风险。
本基金的多项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存在以下风险:
a.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因多种原因,导致代理申购、赎回业务受到限制、暂停或终止,
由此影响对投资者申购赎回服务的风险。
b.登记机构可能调整结算制度,如对投资者基金份额、组合证券及资金的结算方式发
生变化,制度调整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理解偏差的风险。同样的风险还可能来自于证券交易
所及其他代理机构。
c.第三方机构可能违约,导致基金或投资者利益受损的风险。
(3)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从而面临相应的风险。
港股通在市场准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交易税费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
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及其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
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例如,港股通业务试
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额度不足的情况下,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
交易或交易失败的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销售与结算,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港股投资
部分的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也就是说,本基金在境外取得的港币
计价的投资收益可能会因为人民币升值被部分侵蚀,带来汇率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
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
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a.税务风险
香港地区在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与境内存在一定差异,基金投资香港市场可能会就股
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税金,该行为可能会使基金收益受到一定
影响。此外,香港地区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具有追溯力的修订,可能导致
本基金向香港地区缴纳在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b.市场风险
基金投资于港股的部分将受到香港市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产业景气循环周期、货币
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
面临潜在风险。此外,香港证券市场对于负面的特定事件、特有的政治因素、法律法规、
市场状况、经济发展趋势的反应较 A 股证券市场可能有诸多不同,从而带来市场风险的增
加。
c.交易风险
香港市场在交易规则、交易时间、清算交收安排等交易制度方面有别于 A 股市场,可
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及时捕捉相关投资机会或规避投
资风险、净值波动幅度增大以及更高的操作风险等。
(4)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
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
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
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损失。标的股票指数价格与股指期货价格之间的价差被称为基
差。若产品运作中出现基差波动不确定性加大、基差向不利方向变动等情况,则可能对本
基金投资产生影响。
(5)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利率
风险及评级风险等。由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收益来自于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
益,因此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还面临基础资产特定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风险及现金流预测风险
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6)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交易,可能面临杠杆风险、强制平仓风险、违约风险、交易被限制
的风险等,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7)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若参与,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①流动性风险:指面临大额赎回时,可能因证券出借原因发生无法及时变现支付赎回
对价风险;
②信用风险:指证券出借对手方可能无法及时归还证券、无法支付相应权益补偿及借
券费用的风险;
③市场风险:证券出借后可能面临出借期间无法及时处置证券的市场风险;
④其他风险,如宏观政策变化、证券市场剧烈波动、个别证券出现重大事件、交易对
手方违约、业务规则调整、信息技术不能正常运行等风险。
(8)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除与其他仅投资于股票
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
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基金作为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
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
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
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
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
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9)投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主要风险
包括信用风险及提前赎回风险等。
信用风险: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主体是上市公司或其股东。如果可转换债
券、可交换债券在存续期间,上市公司或其股东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或偿债能力风险时,
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价格冲击较大。
提前赎回风险: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通常规定了发行人可以在满足特定条件后,
以某一价格强制赎回债券。当发行人发布强制赎回公告后,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转
股,将被以赎回价强制赎回,可能遭受损失。
(10)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
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解决方案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
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因此,在本基金的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基金合同终
止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
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
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裁定,仲裁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