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6 证券简称: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辛云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
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
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扬州赛诺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赛
诺高德”)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且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信用记录良好,未发生不
良借款,公司认为扬州赛诺高德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
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扬州赛诺高德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缓解其
资金压力,保障其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
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同时,经综合考虑公司对扬州赛诺高德的控股地位、公司管理的运营模式及
财务资助有偿原则等因素,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能够实施有效的风险管控,
且考虑到扬州赛诺高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赛诺高德”)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赛诺高德的四位自然人
股东王友春、王志超、张亮旗和王辉已向赛诺高德提供无息借款合计 9,000.00 万
元,故公司未要求赛诺高德其他股东对此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资助或担保。
综上所述,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扬州赛诺高德提供财务资助事
项,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财务资助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在
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范围内具体协商、签订相关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
(二)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