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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来德: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3 21:19:34

证券简称:奥来德                                       证券代码:688378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Jilin OLED Material Tech Co.,Ltd.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新城生产力大厦 A 座 19 层)
               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五年六月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声明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要求编制。
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责。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其他专业顾问。
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的含义。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
决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
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
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
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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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或本
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
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数量为准。
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
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金额
              合计                    29,986.21      29,986.21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
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
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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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
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股利
分配、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执
行情况”。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显现,且产生效益的金额受宏观
环境、企业经营、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公司的利润在短期内不能得到
相应幅度的增加,则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
度的下降,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
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
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与
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本公司为应对
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
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
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核通过及注册的时间存在较
大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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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8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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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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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本预案中,除非另有特殊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奥来德、公司、发行
              指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人、上市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指
行股票、本次向特定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对象发行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本预案           指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奥来德长新         指   吉林奥来德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京东方/京东方集团     指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统称
厦门天马          指   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维信诺           指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统称
TCL 华星        指   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统称
天马集团          指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统称
和辉光电          指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指   奥来德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奥来德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        指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A股            指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OLED          指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即有机发光二极管
                  Active-matrix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即主动矩阵有机
AMOLED        指
                  发光二极管
                  要区别在于玻璃基板尺寸和应用场景。6 代线生产中小尺寸面
                  生产线,对于推动 OLED 技术在 IT 领域的普及和应用具有重
                  要意义
有机发光材料、有机
              指   在电场作用下能发出光的高分子或小分子有机材料
材料
                  设于真空蒸镀设备中,用于容置蒸镀材料并给材料加热的装
蒸发源           指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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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称为“光敏性聚酰亚胺”(Photosensitive Polyimide),这
PSPI 材料     指     种材料结合了聚酰亚胺(Polyimide,PI)的优良的物理和化
                  学性能,以及光敏材料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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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lin OLED Material Tech Co.,Ltd.
注册资本              20,814.8221 万元
股票代码              688378
股票简称              奥来德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法定代表人             轩景泉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新城生产力大厦 A 座 19 层
邮编                130015
联系方式              0431-85800703
传真                0431-85800713
公司网址              http://www.jl-oled.com
电子邮箱              zhengyu@jl-oled.com
                  光电材料及其相关产品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技术
经营范围              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以上各项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
                  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获批准之前不得经营)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推动 OLED 及新型显示材
料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打造新质生产力新阵地。
行动计划》提出巩固提升新区千亿级及主导产业竞争优势。聚焦汽车、新型显示
等新区年产值达到千亿元产业或 1-2 个主导产业,由所在省(市)提出针对性的
政策措施,支持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水平,吸引产
业链关键环节集聚;2023 年 8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及财政部出台的《电子信息
制造业 2023-2024 年稳增长行动方案》提出要提升高水平视听系统供给能力,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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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新型显示行业发展与创新,推动 AMOLED、Micro-LED、3D 显示、激光显示
等扩大应用;2022 年 1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
(2022—2035 年)》提出要深入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建设国家级战
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全面提升信息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包括新型显示在内
等产业的技术创新和应用。同时,在国家“制造强国”战略与新材料产业创新驱
动导向下,PSPI 等新型显示关键材料被纳入顶层政策支持范畴。2024 年 2 月开
项目;2023 年 12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
取向剂、AMOLED 用正性光刻胶、感光性聚酰亚胺树脂、光敏型聚酰亚胺(PI)
绝缘材料等新型显示材料列为先进基础材料;2023 年 6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五部门出台《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突破高端电子材料技术瓶颈。
  前述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为 OLED 及新型显示材料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
的环境,在产业协同、技术创新和市场应用上均起到了显著的助推作用。
空间
  (1)OLED 智能手机面板渗透率不断提升,出货量持续增长
  在消费电子行业的众多细分领域中,OLED 智能手机凭借其卓越的显示性能、
轻薄便携的特性以及低功耗等显著优势,成为推动行业增长的关键驱动力。根据
Omdia 调查数据,2023 年全球 OLED 智能手机渗透率为 51%,预计 2028 年渗透
率有望达到 60%。据市场调查机构 UBIResearch 的统计数据显示,2024 年全球
智能手机的 OLED 面板出货量达到 8.34 亿片,可折叠手机的 OLED 面板出货量
为 2,400 万片,两者合计出货量 8.58 亿片,同比增长 27%。2026 年智能手机及
可折叠手机的 OLED 面板合计出货量预计将突破 10 亿片大关,2029 年预计有望
超过 13 亿片。前述数据充分表明,OLED 在未来智能手机显示技术中的主导地
位愈发凸显,在智能手机显示领域的市场份额和出货量也稳步扩大。
  (2)前沿技术快速迭代,驱动笔电等中大尺寸显示市场渗透率快速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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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显示行业开辟了全新的增长赛道。OLED 技术凭借超高对比度、极广的色域覆
盖范围以及近乎瞬时的响应速度等显著优势,在笔电、平板、车载显示等中大尺
寸显示细分领域持续发力。
   根据 TrendForce 集邦咨询的预测,2027 年 OLED 产品在整个笔电市场中的
渗透率将突破 5%。从长远的市场发展趋势来看,随着渗透率的提升,OLED 笔
电有望从 2024 年的 894 万台增长至 2031 年的 6,450 万台。此外,随着汽车智能
化的发展,OLED 屏幕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汽车的中控屏、娱乐屏、仪表盘等,
根据 Omdia 预测,车载 OLED 面板出货量将从 2022 年的 57 万片攀升至 2027 年
的 520 万片,复合增长率高达 54%。OLED 技术在笔电等中大尺寸显示领域的市
场份额正逐步扩大。
   (3)OLED 高世代产线建设提速,进一步打开上游材料业务增长空间
   在市场需求的强劲拉动下,国内外的面板制造厂商纷纷加快 8.6 代 OLED 面
板产线的建设进程,以此来更好地适配 OLED 技术在笔电等中大尺寸终端产品
领域的大规模商业化应用。京东方、维信诺等厂商加速推进 8.6 代 AMOLED 产
线建设,大尺寸单片面板材料用量较 6 代线显著提升,建成达产后将进一步增加
对显示材料的需求,进一步打开了产业链上游材料行业的市场空间。
   综合以上,下游 OLED 显示行业的广阔市场和可持续增长需求为显示关键
材料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市场拓展空间。
求迫切
   PSPI 材料在集成电路、OLED 显示等领域应用广泛,随着下游应用市场蓬
勃发展,PSPI 市场迅速崛起,根据 QYResearch 调研显示,2024 年全球 PSPI 市
场规模约为 6.77 亿美元,预计 2031 年将达到 31.81 亿美元,2025 年-2031 年期
间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25.1%。
   PSPI 材料作为 OLED 显示制程的光刻胶,是其制造环节关键材料,国际市
场上,东丽、富士胶片、旭化成、HDM 等国外企业长期控制全球 PSPI 材料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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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极高,导致国内面板厂商面临采购周期长、价格波动大、
供应不稳定等风险。我国作为国际上主要的显示面板生产国,其出货量和市场份
额不断提升,一方面是国内需求旺盛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是主要供应来源被国
外企业占据主导地位的现状,PSPI 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
利于产业链及新型显示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加速 PSPI 材料国产替代
进程需求迫切。
验条件
  公司基于深厚的行业积淀形成技术驱动型发展模式,以核心技术自主化与产
业链布局构筑竞争优势。公司长期深耕 OLED 材料行业,积累了丰富的材料研
发、生产、品质管控等经验。经过多年研发积累和技术攻关,形成了完备的核心
技术体系和知识产权体系,已取得 400 余项发明专利授权,构建起了覆盖分子设
计、合成工艺、应用测试等环节在内的材料业务全链条技术壁垒。在 PSPI 材料
的研发与产业化进程中,成功突破国外企业长期构筑的技术壁垒,形成了具备自
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已获多项专利授权,覆盖树脂合成、配方优化及制
备方法等方面,并已应用到生产过程当中,实现了自主量产与销售,具备了技术
和应用经验储备。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国产替代进程
  近年来,随着国内显示面板企业新建 OLED 高标准产线陆续量产,产品良
率与市场份额不断提升,在此背景下,OLED 制造环节对产业链上游显示关键材
料的国产化和自主可控化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亟待推动国产替代进程加速。
PSPI 材料作为 OLED 显示制程中的关键光刻胶材料,目前全球市场主要由东
丽、富士胶片、旭化成、HDM 等国外企业主导。公司作为国内主要的 OLED 显
示关键材料研发和生产企业之一,承担着提升 PSPI 国产化率的使命与责任,公
司通过自主研发实现了 PSPI 材料核心制备技术和工艺的突破,所生产的 PSPI
产品性能优良,已完成部分头部显示面板厂的产线验证和批量出货,同时正在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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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进行其他显示面板企业的技术验证工作。随着 OLED 下游应用市场的持续扩
容及国内 8.6 代 OLED 大尺寸面板产线的建设,PSPI 材料的需求将迎来进一步
提升。公司需紧抓市场机遇,通过扩大产能、深化技术迭代及强化客户合作,加
速进口替代以抢占市场份额。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公司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响应国家新质生
产力发展要求、加速新型显示材料国产化进程而做出的重要布局。通过建设高标
准的 PSPI 生产基地,配置先进的生产设备,将有效增强公司 PSPI 生产制造能力
并有助于生产效率的提升,把握显示关键材料领域国产替代过程中的发展机遇,
建成后将显著提升公司 PSPI 材料规模化量产能力及市场供应能力,有效缓解进
口依赖,降低供应链中断风险,助力 PSPI 材料国产替代进程加速。
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在智能手机、笔电设备、车载显示、柔性显示终端等 OLED 显示应用领域
快速发展的驱动下,市场对具备高分辨率、高柔韧性及耐高温性能的 OLED 产
品需求持续增加,进而带动对上游 OLED 材料及设备业务的需求攀升。公司长
期聚焦于 OLED 显示关键材料和核心设备的研发和制造,通过持续的工艺创新
与产品迭代拓展业务布局。在材料领域,PSPI 作为 OLED 显示制程中不可或
缺的关键光刻胶材料,其国产化进程对产业链自主可控至关重要。近年来,公司
通过全链条技术攻关,完成了 PSPI 材料从分子结构设计、合成工艺优化到量产
验证的完整开发流程,产品关键性能指标已达到国际主流水平。
  随着显示面板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国产 PSPI 材料的需求将持续增加。本次
公司基于自主构建的技术体系,新建高标准 PSPI 生产基地,购置智能化生产线
以强化单体合成、树脂合成、混合等核心工艺环节,从而提升生产能力以及 PSPI
订单承接能力,是公司进一步完善业务布局、提升盈利能力的关键举措。同时,
在有机发光材料和蒸发源设备稳定供应的基础上新增 PSPI 产品的规模化供应能
力,将持续深化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同下游显示面板企业的
业务黏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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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资金支持
  基于对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状况、业务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的综合考量,为落
实公司的发展战略并支撑公司业绩的不断提升,公司需要补充与当前发展规模相
适应的流动资金。一方面,通过增加流动资金储备,可有效满足公司未来业务扩
张的资金需求,在经营规模拓展、财务稳健性等维度筑牢发展根基,有助于把握
市场机遇,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债务
融资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金实力将得到增强,可有效满足流动资金
需求,同时,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项目效益
的逐步释放将提升公司整体业务运营规模和经济效益,有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能力以及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
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将在发行竞价结束后公告披露发行对象与公
司之间的关系。
四、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监会作
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
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
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
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者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
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
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股东大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或本
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
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数量为准。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
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七)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9,986.21 万元
(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金额
              合计                    29,986.21      29,986.21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
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
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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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
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
的规定进行调整。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
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轩景泉直接持有公司 21.80%的股份,轩菱忆直接持有
公司 9.59%的股份,轩景泉和轩菱忆系父女关系;李汲璇直接持有公司 0.92%的
股份,轩景泉和李汲璇系夫妻关系;长春巨海直接持有公司 1.01%的股份,是公
司员工持股平台,由轩景泉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轩景泉控制的企业。轩景泉、
轩菱忆和李汲璇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33.32%的股权,同时,三人对公司的
经营管理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管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
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轩景泉、轩菱忆和李汲璇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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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

    (一)本次发行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
部事宜。
    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尚需获得的授权、批准和核准
决定。
    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
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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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9,986.21 万元
(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金额
                合计                    29,986.21      29,986.21
      “OLED 显示核心材料 PSPI 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主体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吉林奥来德长
     注: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OLED 显示核心材料 PSPI 材料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来德长新”)
生产基地项目”拟采取发行人向奥来德长新增资的方式实施。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
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
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OLED 显示核心材料 PSPI 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本次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奥来德长新,项目总投资额为
搭建生产线,购置生产设备、测试设备、辅助设备等,本项目建成之后,可以有
效缓解当前场地限制因素,提升公司 PSPI 产品的生产能力,提高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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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顺应 OLED 行业发展趋势,加速 PSPI 材料国产化替代进程
  当前,全球显示产业正经历技术升级与供应链重构的双重变革,PSPI 材料
作为 OLED 显示制程的光刻胶,其国产化替代已成为保障产业链安全、提升国
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东丽、富士胶片、旭化成、HDM 等国外企业长期控制全
球 PSPI 材料主要的市场份额,导致国内面板厂商面临采购周期长、价格波动大、
供应不稳定等风险。发行人作为国内 OLED 显示关键材料领域的主要企业之一,
深刻洞察行业痛点,积极布局 PSPI 材料自主研发及产业化应用,通过自主研发,
突破分子结构设计、光敏剂复配等关键技术,成功开发出性能优良的 PSPI 产品,
并完成部分头部显示面板厂商的产线验证,实现批量出货。
  本项目紧密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支持引导,建成后可有效
提升公司 PSPI 材料规模化量产能力,增强市场供应能力,项目将有效缓解国内
市场对进口 PSPI 材料的依赖,助力 PSPI 材料国产化替代进程加速。
  (2)满足下游市场快速发展需求,巩固公司核心显示材料竞争优势
  随着国内 6 代产线陆续建成并实现稳定出货,在核心技术和核心材料加速国
产替代的行业背景下,国内显示面板企业对国产 PSPI 材料的需求持续增长。与
此同时,国内 OLED 正处于向高世代产线升级的关键阶段,京东方、维信诺等
厂商加速推进 8.6 代 AMOLED 产线建设。由于单片面板的 PSPI 材料用量较 6
代线显著提升,相关产线建成达产后,市场对 PSPI 材料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
相较于国产材料,进口材料存在采购周期长、价格高昂等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国
内显示面板企业供应链效率的重要因素。公司通过本土化生产模式,可显著缩短
产品交付周期,降低客户综合采购成本,精准匹配下游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同
时,凭借快速响应能力与稳定的产品供应能力,公司将构建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充分把握下游 OLED 行业快速发展、PSPI
材料进口替代所带来的发展机遇,通过提升规模化量产能力与快速响应能力,公
司可加速抢占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并强化在 OLED 核心显示材料领域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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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
  (3)持续优化公司业务产品结构,深化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协同效应
  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引领业务发展,以助推显示核心材料及核心设备国产化
为发展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在持续创新和迭代有机发光材料的同时,突破 PSPI
材料关键技术和生产工艺壁垒,成功实现 PSPI 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和客户导入。
布局 PSPI 产线是公司优化业务结构、深化协同效应、提升盈利能力的关键举措。
在现有产线基础上通过建设规模化、高标准的 PSPI 材料产线,公司将进一步深
化在显示材料领域的战略布局。
  本项目建成并实现规模化供应后,公司 PSPI 收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
业务和产品结构得到优化,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的提升提供强力保
障。同时,在有机发光材料和蒸发源设备稳定供应的基础上新增 PSPI 产品的规
模化供应能力将持续深化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同下游显示面
板企业的业务黏性。
  (1)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有力支持 PSPI 材料行业发展
  在国家“制造强国”战略与新材料产业创新驱动导向下,OLED 及 PSPI 材
料作为新型显示关键材料被纳入顶层政策支持范畴。2024 年 2 月开始实施的《产
年版)》将 OLED 用发光层、传输层及油墨材料、显示用聚酰亚胺及取向剂、
AMOLED 用正性光刻胶、感光性聚酰亚胺树脂、光敏型聚酰亚胺(PI)绝缘材
料等新型显示材料列为先进基础材料;2023 年 6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
出台《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突破高端电子材料技术瓶颈。同时,
公司该项目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拟建设的长春 PSPI 生产基地入选省级新
材料示范工程。此外,
         《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
年)》加速推进 PSPI 行业标准制定,推动国产材料认证体系与国际接轨。
  本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公司 PSPI 材料规模化量产能力和生产效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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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面板企业提供性能优良且供应稳定的 PSPI 产品,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导向,良好的产业规划和政策环境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强力保障。
   (2)公司具备技术与研发保障且 PSPI 产品已经过量产及销售验证
   公司从 2005 年成立之初,就致力于有机发光材料的研发,积累了丰富的材
料研发、生产、品质管控等经验和先发优势,先后承担了国家工信部、科技部等
多个重点项目。同时持续强化专利布局,进行高价值专利培育,经过多年研发积
累和技术攻关,形成了完备的核心技术体系和知识产权体系,已取得 400 余项发
明专利授权,构建起了覆盖分子设计、合成工艺、应用测试等环节在内的材料业
务全链条技术壁垒。公司以技术体系为根基推进迭代创新,在有机发光材料和其
他功能材料领域始终走在创新前沿,技术实力和研发创新能力得到国内大型显示
面板企业的高度认可。
   公司在有机发光材料基础上,延伸布局 PSPI 材料及封装材料等新型显示材
料产品,已取得显著成果。在 PSPI 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进程中,公司成功突破
国外企业技术壁垒,形成了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目前已获多项专
利授权,内容覆盖树脂合成、配方优化及制备方法等关键环节,并已应用到生产
过程当中,实现了 PSPI 材料的自主量产与市场销售,积累了丰富的技术成果与
应用经验,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和应用经验储备。
   (3)OLED 产业扩张为 PSPI 产能扩充提供明确的市场空间
   OLED 产业的下游应用市场持续扩容,OLED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为智能手机、
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车载显示等电子消费市场。在智能手机领域,根据 Omdia
调查数据,其渗透率从 2023 年 51%攀升至 2024 年 55%,预计 2028 年全球 OLED
智能手机渗透率有望达到 60%;在车载显示领域,随着汽车智能化的发展,OLED
屏幕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汽车的中控屏、娱乐屏、仪表盘等部位,根据 Omdia
预测,车载 OLED 面板出货量将从 2022 年的 57 万片攀升至 2027 年的 520 万片,
复合增长率高达 54%;在笔记本电脑领域,根据 TrendForce 集邦咨询的预测,
势来看,随着渗透率的提升,OLED 笔电有望从 2024 年的 894 万台增长至 2031
年的 6,450 万台。作为全球重要的 OLED 生产基地,OLED 产业的快速发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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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PI 等上游关键材料带来广阔市场空间。根据 QYResearch 数据,全球 PSPI 市
场规模将从 2024 年 6.77 亿美元增至 2031 年 31.81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25.1%,
同时叠加高世代大尺寸 OLED 面板对 PSPI 用量的增加,PSPI 市场扩容空间显著。
        基于上述市场趋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 PSPI 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
和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依托公司多年来积累的大型显示面板客户资源,项目
在产能消化与规模化出货方面已具备坚实的销售渠道和客户基础。
        (4)体系化的人才队伍建设为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公司注重人才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抓人才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坚持把“人
才优先”摆到重要位置,将人才战略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公司通过
构建完善的人才体系建设,打造了一支兼具行业洞察力与技术创新能力的专业团
队。在管理层面,核心团队深耕显示材料领域超十年,凭借对产业趋势的精准研
判与技术路线的前瞻性布局,持续引领公司战略方向;技术层面,团队汇聚材料
科学、工艺开发等多学科专业人才,形成覆盖研发、测试的全链条技术攻坚能力;
生产层面,依托多年有机发光材料与 PSPI 量产经验,培养出一批精通工艺优化、
擅长生产管理的实操型人才。公司管理、技术、生产三大领域人才梯队的协同互
补,为项目的高效推进提供了坚实的人员与组织保障。
        OLED 显示核心材料 PSPI 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拟投资总额为 23,986.21 万元,
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预计投入金额              占比
         软硬 件设备购 置费及安
         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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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3 年,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土建施工、设
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人员培训、项目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等环节。
   本项目达产首年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 38,250.00 万元、净利润 5,750.75 万元。
因此,本项目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
   (1)项目建设用地情况
   项目用地位于长春市,东至福音街,西至福水街,南至兴盛大路,北至兴康
路。公司子公司奥来德长新已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工
业用地,不动产权证号为“吉(2024)长春市不动产权第 0151616 号”,宗地面
积 135,870.00 平方米。
   (2)项目备案、环评情况
   奥来德长新在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完成本项
目 备 案 , 取 得 《 吉 林 省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信 息 登 记 表 》( 项 目 代 码 :
评批复目前尚在办理中。
   (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进而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保持行业竞争力。
   (1)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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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53,281.61 万元,在 OLED 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公司产品持续迭代创新背景下,
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未来随着 OLED 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及公司本次募投及
其他项目的实施,预计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壮大,因此,业务开展所需的采购
支出、人力支出、营运支出和研发支出等营运资金将相应增加,进一步加大了公
司未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因此,公司需要补充营运资金以支持公司的持续发展,
巩固自身的行业竞争地位。
  (2)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减少对债务融资的需求,解
决公司快速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减少财务风
险和经营压力,增强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和项目投入顺利实施,有利于实
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
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
用意见第 18 号》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时,有助于充实公司日常
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减少对债务融资的需求,减少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增强抗
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方案切实可行。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依托于公司在技术与市场层面的深厚积累,与公司
现有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导向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
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加强
公司在 OLED 显示核心材料领域的产能布局,提升生产能力,有助于公司抓住
OLED 行业发展契机以及显示关键材料的国产化机遇,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
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对公司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的增强产生积极推动作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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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资本实力、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
会有所增长,整体资产负债率水平得以降低;同时,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提升,
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因此,本次发行将优化公司现金流状况和资本结构,
进一步强化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次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方能显现,因此公司每股收益、净资
产收益率等指标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程度摊薄。但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建成达产
并释放效益,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从长远看,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
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发
展趋势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增强
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合理的、必要的、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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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
构、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导向以及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发行后不涉及对公司现有资产的整合,不
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方向发生变更,因此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及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
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轩景泉直接持有公司 21.80%的股份,轩菱忆直接持有
公司 9.59%的股份,轩景泉和轩菱忆系父女关系;李汲璇直接持有公司 0.92%的
股份,轩景泉和李汲璇系夫妻关系;长春巨海直接持有公司 1.01%的股份,是公
司员工持股平台,由轩景泉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轩景泉控制的企业。轩景泉、
轩菱忆和李汲璇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33.32%的股权,同时,三人对公司的
经营管理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管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
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轩景泉、轩菱忆和李汲璇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有所下降,
但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
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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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围绕公司现有业务开展,是公司完善业务布局、实现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
项目实施后,公司主业将得到进一步夯实,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业务规模也将
随之扩大。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影响如下: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资本实力、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
会有所增长,整体资产负债率水平得以降低;同时,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提升,
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因此,本次发行将优化公司现金流状况和资本结构,
进一步强化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和净资产规模会有所增加,而募投项目的经
济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方能显现,因此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短期内
可能出现一定程度摊薄。但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建成达产和效益的实现,公司盈
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从长远看,本次发行将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
力。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相应增加。在开始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后,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也将相应增加。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和效益产生,公司的竞争实力将不断提升,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入预计将进一步增加。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
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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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的情形,也不会因本
次发行形成同业竞争。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的规章、规则和政策,确保上市公司依法运作,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
不会因此而受影响。本次发行将严格按规定程序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不会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违规占用的情形,也不会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产生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将有所提升,资产负债率会随之下
降,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出
现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的因素
  在 OLED 显示领域,技术升级迭代较快,若公司产品技术研发创新无法满
足市场需求,或公司持续创新不足、无法跟进行业技术升级迭代,可能会受到有
竞争力的替代技术和竞争产品的冲击,导致公司的产品无法适应市场需求,从而
使公司的经营业绩、盈利能力及市场地位面临下滑的风险。
  OLED 材料和蒸发源设备研发和生产等需融合多种技术,并配置大量研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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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实力和技术人员是公司所属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如果公司出现技术人员违反职业操守或离职等原因导致泄露核心技术,将对公司
主要产品的核心竞争优势造成冲击。同时,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若流失严重,对
发行人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力将带来负面影响。
  国内面板厂商在建设 OLED 产线时,首先选择蒸镀机厂商,对蒸镀机厂商
选择结束后,面板厂商与蒸镀机厂商和蒸发源厂商进行三方会议,确定其所搭配
蒸发源尺寸以及接口排布等规格参数,此过程由面板厂商进行主导,蒸镀机厂商
不会对蒸发源设置认证要求或其他限制。目前国际上主要的蒸镀机厂商包括日本
佳能 Tokki、日本爱发科和韩国 SUNIC 等。其中,部分厂商仅销售蒸镀机,不提
供蒸发源,如佳能 Tokki 和韩国 SUNIC 等,显示面板厂商选择蒸镀机后进行蒸
发源采购,安装至蒸镀机使用;少部分厂商既可以提供蒸镀机也可以提供蒸发源,
如日本爱发科,日本爱发科蒸镀机与蒸发源既可以配套出售也可以分别单独销售。
  国内面板厂商在 6 代线建设时,主要选择日本佳能 Tokki 蒸镀机,少部分选
择日本爱发科的蒸镀机。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公司 6 代蒸发源产品已适配 Tokki
蒸镀机和爱发科蒸镀机,8.6 代蒸发源产品已适配韩国 SUNIC 蒸镀机,若 Tokki、
SUNIC 等蒸镀机厂商未来自行配套蒸发源,或面板厂商选择其他蒸发源供应商,
或其他厂商自带配套蒸发源的蒸镀机推向市场,则公司蒸发源产品将面临需求下
降的风险。
  此外,显示面板企业建设产线具有一定周期性,如在某些年份面板企业投资
减少或出现空闲期,将导致公司的蒸发源业务收入出现下滑。目前 6 代线建设进
入末期,当前正处于向 8.6 代线转换阶段,报告期内公司蒸发源收入持续下降。
尽管公司已成功研发出适用于 8.6 代 AMOLED 产线的蒸发源产品并已获取订单,
但如果未来 8.6 代线建设规模不及预期,或者因为竞争对手原因公司蒸发源产品
无法持续导入下游客户,则公司可能面临蒸发源产品业务大幅缩减和业务无法持
续的风险。同时,公司蒸发源设备销售主要以预收为主,一般在合同签订后即收
取一定比例预收款,终验完成前收取 90%款项,如未来蒸发源新增订单减少,将
会给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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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国内相关生产工艺暂时无法满足公司蒸发源产品部分配件的工艺要求,目
前公司蒸发源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中因瓦合金和加热丝来自进口。其中因瓦合金
用于非核心配件生产,有不同国家的不同厂商可供应,而加热丝系核心配件之一
且目前能够满足公司产品需求的厂商比较单一,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无法进口
上述原材料或相关厂商停止向公司供货,同时国内仍无其他供应商可提供符合产
品需求的原材料,蒸发源产品将面临无法保证目前产品品质或无法顺利完成生产
的情形。
  从 OLED 产线世代发展看,目前 OLED 面板产线以 6 代 AMOLED 产线为主,
承担着智能手机等小尺寸产品的核心产能。随着 OLED 产业朝着更高世代的产
线迈进,8.6 代 AMOLED 产线建设成为重要发展方向,未来有望形成 6 代线满
足小尺寸需求、8.6 代线聚焦中尺寸市场的主流产线格局。若 6 代线面板出货量
因市场需求变化导致未能达到预期,或者 8.6 代线因技术难题、资金短缺、供应
链协同问题等原因建设进度滞后,将影响面板厂商对公司蒸发源设备及材料的需
求,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随着有机发光材料终端产品的国外部分核心专利陆续到期,对于国内
材料厂商而言,降低了专利门槛,业内公司可直接应用到期专利技术以及在此基
础上研发布局新的专利成果,将会吸引国内企业的进入;再者随着 OLED 市场
需求的增长,也将吸引新的厂商进入;此外下游面板厂商也开始向上游有机发光
材料进行业务布局。以上因素会导致有机发光材料行业的竞争对手逐步增多,市
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产品销售价格将会受到影响,可能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6.31%、
提供有机发光材料、蒸发源设备和 OLED 其他功能材料等产品,若下游主要客
户所处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状况或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其未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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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行人产品的采购,可能会在一定时期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4.57%、56.47%、51.21%和 47.12%,
整体处于相对较高水平,但出现小幅波动和下滑。公司主要产品为有机发光材料、
蒸发源设备和 OLED 其它功能材料,细分产品种类和型号众多。公司主营业务
毛利率同市场竞争环境、产品迭代速度、产品销售价格、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
公司产品结构等密切相关。如果未来新的竞争对手进入市场导致市场竞争加剧,
致使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或者公司产品迭代不及时、有机材料新产品及高世
代蒸发源导入客户不及预期,或者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公司产品结构等因素
出现不利变化,则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可能出现大幅波动或下降的风险,从而影
响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发出商品、库存产品、在产品等构成。公司 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和 2025 年 3 月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2,496.21
万元、23,892.00 万元、24,037.72 万元和 23,428.68 万元,公司每年末充分考虑存
货跌价准备的影响。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竞争加剧或技术更新导致存货过
时,使得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将导致公司存货跌价风险增加,对公司的盈利能
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 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和 2025 年 3 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分别为 14,650.54 万元、21,153.44 万元、19,768.76 万元和 21,962.12 万元。公司
期末应收账款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受销售规模逐年增长,以及所处行业的特
点、客户结算模式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要客户为面板制造商,实力雄厚、信誉
良好、坏账风险较小,但如果未来客户信用状况发生恶化,不能及时收回或发生
坏账,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 司 前 次 募 投 项 目 “ 年 产 10000 公 斤 AMOLED 用 高 性 能 发 光 材 料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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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LED 发光材料研发项目”于 2023 年 9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 OLED
行业特点,设备安装及产线建设需要按产品类型进行精细化调试,且有机发光材
料对温度、湿度、洁净度等环境要求较高,生产人员需根据厂区所处的地理气候
特点对产品进行工艺优化,因此,该项目目前尚处于小批量试生产及产能爬坡阶
段。若前次募投项目不能如期达产、产品市场环境出现不利变化、现有客户需求
情况发生变化或者新客户导入不及预期,未来订单实现量减少,存在前次募投项
目效益持续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本次发行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本次
发行能否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核通过或
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由于本次发行为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发
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二级市场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
行方案的认可程度以及市场资金面情况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的股本总额和净资产规模会有所增加,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且产生效益的金额受宏观环境、
企业经营、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公司的利润在短期内不能得到相应幅
度的增加,则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
降,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基本面
情况的变化将会影响股票价格。另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重大产业政策、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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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政治形势、股票市场的供求变化以及投资者的心理预期都会影响股票的价格,
给投资者带来风险。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股价波动的风险,建议投资者在购买公
司股票前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做出审慎
判断。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针对项目实
施完成了必要的前期规划与资源积累。但未来整体市场环境、供求关系仍存在不
确定性,若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所处行业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变动、
技术及工艺变更等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利、无法满足下游客户需求
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出现,都可能对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产能消化造成不
利影响,进而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或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各产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等可行性分析是基
于当前的行业发展趋势、产品市场环境、技术储备及当前销售价格等因素,经充
分论证和审慎财务测算得出的。然而,若在未来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行业发展
趋势、市场竞争环境、原材料成本和产品供需关系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受募
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进度延期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达产后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产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或毛利率不及预期,进而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有所增加,导致折旧费用相
应增加。尽管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但募投
项目效益仍会受到宏观环境、行业周期波动、市场竞争及公司经营等多方面因素
的影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照计划产生效益以覆盖新增资产投资产生的
折旧摊销,则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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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执行情况
一、公司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利润分
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
权益为宗旨,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具体分配方案应符合公
司经营状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制定和修改应充分考
虑中小股东意见;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
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
式,在符合相关规定、约定和条件下,优先选用现金方式分红。
  (三)利润分配条件
后利润)为正值;
为正值。
  若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或实现现金分红影响公
司后续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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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5,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进行研发项目投入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3)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 0.1 元。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经营所得利润首先满足公司经营的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
需求、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
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并经股东会表
决。
  (五)利润分配计划
情况,以及年度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
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考虑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以下情况,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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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
之和。
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
利于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本章程规定之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
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
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合并报表口径下实现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或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 30%。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
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
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程序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合理提出利润分配建
议和预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论证过程中,应充分讨论,并通过多种渠
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
成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
审计委员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时,须经审计委员会委员过半数表决同意。经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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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
要点、董事会投票表决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公司应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
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
  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计划的情况
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若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
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详细说明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
途和使用计划,审计委员会应对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
计划审议并发表意见,并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在召
开股东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同时可以通过征集股东投票权的方
式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股东会对每年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件、公司网站、
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
  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因国家法律法规
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
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
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若需要发生变动,应当由董事会拟定变动方案,经审计委
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就此议案公司必须根据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的事项的,公司应当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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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提供便利,并经持有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利润分配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
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
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
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5,141.38    11,894.18    10,266.12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043.28    12,226.60    11,302.41
现金分红占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                                              27,301.68
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                                        10,857.43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注:上表中 2022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 2022
年财务数据进行调整前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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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公司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向
股东进行分配后,当年的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继续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和后期利润分配。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
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
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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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
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
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
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测算主要假设及前提
境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最终发行时间以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并实际完成发行为准;
股(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及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票数量为基准测算的资本公积转增后的总股本,下同)为基础,仅考虑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未考虑未来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份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的变化;
测算,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986.21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该发行
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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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实际情况为准;
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27.01万元。假设2025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4
年度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10%、增长20%分别测算。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20,814.82   24,927.93   32,406.30
假设 1: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4 年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043.28    9,043.28    9,043.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36         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        0.36         0.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8         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8         0.17
假设 2: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增长 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043.28    9,947.61    9,947.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4         0.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         0.4         0.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2         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2         0.19
假设 3: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增长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043.28   10,851.94   10,851.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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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44     0.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     0.44     0.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22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22     0.20
  注1: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方式计算;
  注 2: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2 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上述方案。目前权益分派尚未实施完成,为保持后续数据的可比性,上表中 2025
年度每股收益均按照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预计的股数进行计算,2024 年每股收益数据进行
了追溯调整;
  注 3:根据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票数量测算的公司完
成 2024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总股本预计为 24,927.93 万股。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主
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以上主要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
利预测或承诺,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的股本总额和净资产规模会有所增加,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显现,且产生效益的金额受宏观环境、
企业经营、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公司的利润在短期内不能得到相应幅
度的增加,则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
降,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若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
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存在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本公司为应对
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
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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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以及
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
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
理性具体参见本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为 OLED 显示关键材料与蒸发源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OLED 显示关键材料产品线涵盖有机发光材料、PSPI 材料和封装材料等其
他功能材料产品,蒸发源为 OLED 面板制造的关键设备蒸镀机的核心组件。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OLED 显示核心材料 PSPI 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和“补
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精准锚定主营业务升级需求,围绕公司主营业
务展开。“OLED 显示核心材料 PSPI 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着力构建高标准 PSPI
材料生产基地,扩大 PSPI 材料产能,优化生产工艺,提升生产效率,进一步巩
固公司在 OLED 显示材料领域的行业地位。项目达产后将显著增强公司 PSPI 产
品供应能力,满足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有效推动 PSPI 材料国产化进程加速;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助于保障公司主营业务关键环节的持续性投入,为业务
稳健运营提供资金支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产能扩张到运营资源保障形成
协同效应,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全面强化公司在 OLED 显
示产业链中的核心竞争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存
在较高关联度。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在人员储备方面,公司注重人才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抓人才就是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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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理念,坚持把“人才优先”摆到重要位置,将人才战略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
重要支撑。通过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持续优化人才引进、培养与激励机制,
打造了一支兼具行业洞察力与技术创新能力的专业化团队。管理团队深耕显示材
料领域十余年,对产业趋势与技术路线具有前瞻性判断;技术团队涵盖材料科学、
工艺开发等多学科背景,完善的人才梯队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人员和组织保
障。
  在技术储备方面,公司致力于 OLED 显示关键材料与蒸发源设备的研发、
制造、销售及售后技术服务。公司在 OLED 显示关键材料领域,凭借着对研发
的持续投入以及对技术难题的不懈攻关,经过多年积累,形成了完备的核心技术
体系和专利保护体系,涵盖 OLED 显示关键材料有机合成、制备工艺等多个方
面,覆盖有机发光材料和 PSPI 材料等多个产品体系,已发展成为国内 OLED 显
示关键材料的领军企业之一。针对本募投项目,公司已获多项专利授权,覆盖
PSPI 树脂合成、配方优化及制备方法,并已应用到生产过程当中,为本次募投
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在市场储备方面,公司凭借技术优势和持续创新能力已建立起稳定的市场网
络,OLED 有机发光材料产品已批量供应维信诺、和辉光电、京东方、TCL 华星、
天马集团等头部面板厂商,并陆续推进产品的升级迭代;设备方面,作为国内唯
一具备蒸发源设备量产能力的厂商,公司产品已成功导入京东方集团、厦门天马
和 TCL 华星等头部面板厂商十余条量产线,设备运行稳定性获客户高度认可。
上述合作不仅体现公司在显示产业链的竞争优势,更为 PSPI 材料业务奠定了坚
实的客户基础与销售渠道。目前,PSPI 材料已向部分大型面板厂商供货,并持
续推进在其他厂商的技术验证,产品性能指标达到量产导入标准,公司与头部客
户的长期紧密合作,为本次募投项目的规模量产提供了充足的市场储备与客户资
源支撑。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通过专业
化人才队伍、系统化技术储备及深度化市场网络构建了完整的项目落地支撑体系,
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关于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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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充分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拟采
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
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继
续做强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本次发行
对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的规定。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
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项存储、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定期对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充分有效的利用,合理防
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
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夯实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为公司发展提供制
度保障。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巩固并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
推动整体盈利能力稳步提升。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优化
预算管理流程,全面控制经营风险与管理成本,提升日常运营效率,以实现经营
业绩的可持续增长。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
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
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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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来,公司将严格
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得到保护。
  公司提醒投资者,以上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
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
何责任。
六、公司相关主体对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
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执行情况相挂钩;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
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
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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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制定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
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
如下承诺:
  “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
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
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
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制定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
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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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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