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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股份: 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11 21:24:15

证券代码:301210     证券简称:金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配方案如下:以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82,456,3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4,736,906.80 元(含税),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方案一致。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2,456,3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2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2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2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2 月 10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
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57.43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张马桥路 168 号
 咨询联系人:姚云
 咨询电话:0510-88756729
 传真电话:0510-8875672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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