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4-09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4 年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
已经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034,426,9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8 元(含 税)派发 2024 年中期红 利,合计派发
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34,426,95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8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34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2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4 年 12 月 11 日至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项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9 层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83516072
传真电话:0755-83516244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