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ST富润: 浙江富润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6 00:00:00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
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及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预
计2023年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前后的
营业收入约为7,290万元;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人民币-56,000万元左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 条第一
款第(一)项规定,公司预计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
形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浙处罚字〔2024〕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3)。
   经查明,浙江富润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0年1月至2022年上半年,浙江
富润全资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虚构广告代理流程,以二级广告代理
商的名义,向侠客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或其安排的微岚星空(北京)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采购流量后,销售给双方商定的上海蓝韵广告有限公司、西藏蓝韵广告有
限公司、拉萨美娱传媒有限公司等公司,形成没有商业实质的空转代理业务。公
司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报、
  浙江富润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
二款所述违法行为。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华夏信息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华夏”)、浙江国信成志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成志”)签署《关于公司股份收购之收购协议》(以
下简称“《收购协议》”)。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转让事项未按预期推进,
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的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富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52.07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4%,累计质
押公司股份905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1.53%,占公司总股本的17.84%,控股股
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风险可控,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尚未消除的风险提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公司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为7,290万元。
万元左右,为负值。
利润为人民币-52,000万元左右,为负值。
   如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
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触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和扣除与主营业
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年度报告
披露日起开始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
牌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
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
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19日、2024年4月20日,2024年4月23日、
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4、2024-028、2024-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浙处罚字〔2024〕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3)。
   经查明,浙江富润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0年1月至2022年上半年,浙江
富润全资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虚构广告代理流程,以二级广告代理
商的名义,向侠客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或其安排的微岚星空(北京)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采购流量后,销售给双方商定的上海蓝韵广告有限公司、西藏蓝韵广告有
限公司、拉萨美娱传媒有限公司等公司,形成没有商业实质的空转代理业务。公
司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报、
  浙江富润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
二款所述违法行为。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华夏信息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华夏”)、浙江国信成志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成志”)签署《关于公司股份收购之收购协议》(以
下简称“《收购协议》”)。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转让事项未按预期推进,
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富润集团于2021年6月开始筹划控制权转让事项,并于2021年8月17日与国信
华夏、国信成志签署《收购协议》。截至本公告日,富润集团累计收到约1.7亿元
股份转让款,约占上述转让价款总额的43%,按照《收购协议》约定,富润集团
将在收到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70%以后,与国信成志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国信成志未依据《收购协议》约定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控
股股东富润集团股份转让事项未能按预期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富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52.07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4%,累计质
押公司股份905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1.53%,占公司总股本的17.84%。控股股
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风险可控,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
人将采取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
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由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意见尚不确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情形能否消除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营销业务,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同时受行业经营环境的持续不利影响,导致
与客户沟通受阻,且部分客户因自身经营状况不佳,应收账款催收难度进一步加
大,公司面临部分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五、其他事项
  以上财务数据为财务部门测算,目前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
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