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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天科技: 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01 00:00:00

证券代码:300280     证券简称:紫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宋庆、LIXIANG
(李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9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宋庆、LIXIANG(李想):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天科技或公司)2024年4月30
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
简称净利润)-12. 1亿元。公司2022年公司净利润1.7亿元,2023年大额亏损,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6.2.2条规定,应当
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未披
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
  紫天科技的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82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公
司时任董事长宋庆、会计工作负责人LIXIANG(李想)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问
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紫天科技及宋庆、LIXIANG(李
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紫
天科技及上述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
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对紫天科技开展现场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采取下一
步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公司
将认真吸取本次教训,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培训,持续提升信
息披露的合法合规意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后续将严
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做好经
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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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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