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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类+重大违法类双重退市:*ST卓然造假案

来源:证券之星财经

2026-09-14 18:02:21

2026年9月11日,中国证监会对科创板公司*ST卓然(688121.SH)涉嫌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该公司同时触及财务类退市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若退市程序最终落地,将成为科创板“财务类+重大违法类”双重退市的标志性案例。

这一双重退市路径的形成,源于公司此前已因未能如期披露2025年年报,成为2026年科创板首例因无法按期披露年报触发退市风险的案例。年报未能披露的原因是三名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部分业务的商业实质等事项存在重大疑虑,无法保证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叠加此次证监会认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双重退市路径由此形成。2026年9月11日当晚,公司同步公告了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

*ST卓然此番触及双重退市,与其所处的行业特征密切相关。从公司背景看,*ST卓然成立于2002年,2021年9月登陆科创板,主营业务为大型炼油化工专用装备的模块化、集成化制造,核心产品包括乙烯裂解炉、转化炉等石化重资产装备,是国内能源重型装备领域具备全流程一体化服务能力的核心供应商。这类To-B重型制造行业具有项目周期长、订单金额大、关联方交易复杂的特点,恰恰为长期系统性造假提供了隐蔽空间。

四年系统性造假:2023年虚增利润占披露利润的148%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ST卓然在2021年至2024年连续四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累计虚增利润总额约2.87亿元。

分年度看,造假规模呈逐年放大态势。2021年虚增利润4383.6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96%;2022年虚增1372.33万元,占6.73%;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3.63亿元、虚增利润2.24亿元,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48.33%——这意味着公司当年真实经营已处于亏损状态,账面盈利完全由人为构造;2024年虚增营业收入2.31亿元、虚增利润556.72万元,占5.13%。

造假手法为四条路径并行:虚构应收账款收回,导致2021至2023年报虚减坏账准备、信用减值损失、虚增利润;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收入;虚构业务;依据参股公司不实财务报表核算投资收益。公司还通过资金腾挪、项目账务调整等方式规避监管关注,形成了一套由实控人张锦红主导的闭环系统性舞弊。

除虚假记载外,公司存在多项重大遗漏。2020至2021年,公司和实控人关联主体发生超7.6亿元关联交易,既未在IPO招股书中披露,也未在2021年年报中披露;2022至2024年,上市公司资金遭实控人方面非经营性占用,累计占用金额超4.2亿元;实控人张锦红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两次被监察机关留置,该事项关乎公司控制权与经营,但上市公司未对外提示风险,相关定期报告亦未如实记载。

个人追责力度突出:实控人罚款超公司

*ST卓然案最突出的特征不在于罚款绝对金额,而在于处罚重心明确落在个人责任上。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和未按期披露2025年年报,合计被罚约1450万元。实控人张锦红个人合计被罚2050万元,6名责任人合计被罚3580万元。张锦红一人被罚金额约为公司合计罚款的1.41倍,个人罚款总额约为公司的2.47倍。

对比2026年其他重大财务造假案例,这一结构极为鲜明。元道通信公司被罚约2.39亿元,3名责任人合计被罚1650万元,个人与公司罚款比例约为1:14.5;清越科技公司合计被罚1.72亿元,4名责任人合计被罚3050万元,比例约为1:5.6。三者中,*ST卓然个人罚款总额与公司罚款的比值最高。“公司罚得少、个人罚得狠”的处罚结构,在2026年已公布的重大财务造假案例中,其个人追责力度较为突出。

从退市路径看,元道通信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清越科技为“重大违法+交易类双重退市”,而*ST卓然为“财务类+重大违法类双重退市”,三者的退市路径各不相同,*ST卓然的双重退市结构在科创板中更具特殊性。

张锦红同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时任副总经理张新宇被罚430万元并禁入3年,时任财务总监吴玉同被罚490万元,时任总经理张军被罚360万元,时任董事会秘书张笑毓被罚260万元,时任监事周磊被罚150万元。处罚直指舞弊主导者及失职高管,以罚款与市场禁入的组合手段提升违法成本。

违法行为复合程度与中介机构同步追责

*ST卓然不是单一的财务造假,而是财务造假、招股说明书重大遗漏、未披露实控人被留置、未按期披露年报四类违法行为叠加。公司一日之内收到两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分别对应两次立案调查的结果,前者涉嫌财务造假与信息披露重大遗漏,后者涉及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违规。这种复合违法结构在2026年已公布的案例中未见第二例。

证监会在通报中将其定性为“严重财务造假案件”。同日,证监会决定对本案所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正式立案调查,明确“涉嫌未能勤勉尽责的将依法严惩”,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将坚持应移尽移。*ST卓然案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这种“一案双查”机制——同时查处上市公司主体与中介机构——在2026年已公布的造假案例中,多数仅停留在“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同步展开调查”的层面,正式立案的表述并不常见。

公司基本面的全面恶化

造假曝光前后,*ST卓然经营层面已全面恶化。2026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亏损9861.1万元,受下游能源化工行业资本开支收缩影响,新签订单同比减少。

审计报告披露,公司存在IPO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规支付募集资金、经由实控人控制的供应商账户流入体外资金池、资金支付审批缺失、管理层凌驾于内控之上等重大缺陷。违规支付的部分募集资金,经由控股股东张锦红控制的供应商或资金通道方账户流入体外资金池进行调配,部分资金当日或次日回流至公司非募集账户,其余流向张锦红间接控制的企业。

公司还因货款逾期被供应商起诉,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法兑付。2026年7月7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卓然股份”变更为“*ST卓然”。截至9月14日,公司股价报1.21元/股,年内累计跌幅近九成,总市值仅剩约2.8亿元。

监管背景与制度信号

本案发生在证监会连续第三年部署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的背景下。*ST卓然案从2025年12月立案到2026年9月作出事先告知,用时9个月,体现了“造假退市、退市不免责”的执行节奏。

更值得关注的是,本案形成了一套从监管预警到市场传导的风险处置机制。2026年8月初,在上海证监局正式出具处罚告知书前一个多月,监管部门就主动公开阶段性调查结果,提前向市场预警退市风险,打破信息壁垒,帮助市场逐步消化利空影响。随后上交所下发监管函要求公司全面自查,券商在交易终端加注风险提示,监管同步强化异常交易管控。

当退市已成定局时,处罚的重心明确指向了“谁在造假”而非“哪家公司造假”。实控人面临千万级个人罚款与十年市场禁入,中介机构同步被立案,刑事线索应移尽移——这构成了*ST卓然案在2026年财务造假处罚案例中的真正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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