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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向王健林等追债逾36亿元,法院已决定立案执行

来源:证星财经

2026-05-22 10:15:45

2026年5月21日,永辉超市(601933)公告披露,因与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仲裁裁决已生效,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执行。涉案金额为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6.39亿元及相关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其他费用。

回溯事件起源,2023年12月8日,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向后者出售所持有的3.89亿股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该股份对应万达商管于2023年8月25日增资扩股前的6478.33万股持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计45.3亿元,约定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

2024年7月26日,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及一方集团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本次转股的剩余转让价款合计38.39亿元继续分八期支付,其中第四期3亿元约定于2024年9月30日付款。王健林、孙喜双及一方集团为剩余转让价款的支付提供担保。

此后,大连御锦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亦未承担担保责任。永辉超市遂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2026年4月13日,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裁决书,支持了永辉超市的仲裁请求。截至2026年5月6日裁决书履行期限届满,永辉超市仍未收到被申请人应支付的任何款项。公司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依法处置已保全的被申请人财产。

永辉超市在公告中表示,本次案件执行回款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同时强调,本次仲裁事项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从永辉超市自身的经营数据来看,2026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67亿元,同比下降23.53%;归母净利润2.87亿元,同比增长94.4%。收入收缩与利润改善并存的局面,反映公司在零售主业上仍处于调整期。截至2026年5月21日收盘,永辉超市股价报3.44元/股,年内累计跌幅超过26%,总市值约312.18亿元。

从万达商管的股权出售,到担保方悉数被追债,这笔45.3亿元交易的后续演绎,已从商业博弈转向法律程序。36.39亿元的剩余价款能否足额追回,取决于法院强制执行的实际效果以及被申请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


本文数据均来源于永辉超市公告及相关公开披露。

证星董秘互动

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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