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25 10:16:00
证券之星 刘凤茹
老牌药企津药药业(600488.SH)正面临严峻考验。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利双降,其中归母净利润暴跌六成之多。业绩承压背后,一笔高达近7000万元的反垄断罚单直接吞噬利润,而这已是公司四年内第四次因垄断行为受罚。
证券之星注意到,在收入收缩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却激增92.6%至5.61亿元,经营性现金流骤降93.6%。核心产品甾体激素与氨基酸类收入全线下跌,叠加薪酬最高的副总经理杨晓燕突然辞职,折射出这家老牌药企经营与合规的双重困境。
收入下滑应收激增
津药药业最新公告,因工作调整原因,杨晓燕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并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资料显示,杨晓燕历任圣元国际集团市场部市场研究与分析经理,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销售运营中心战略计划及运营高级经理,宝马(中国)有限公司销售运营部业务运营负责人,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业务运营负责人,石药集团副总裁,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津药和平(天津)制药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9月22日,正式出任津药药业副总经理。2024年,杨晓燕年薪达197.6万元,是公司薪酬最高的高管。杨晓燕突然辞职背后,津药药业正处于业绩阵痛期。
资料显示,津药药业隶属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其前身为1939年创建的天津制药厂,是一家具有80多年历史的大型制药企业,津药药业(曾用名:天药股份)于2001年6月在上交所上市。
津药药业在天津滨海新区建有生物园和制剂园两大产业化基地,主要从事甾体激素类、氨基酸类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地塞米松系列、泼尼松系列、甲泼尼龙系列、倍他米松系列、氨基酸等70余个原料药品种,以及注射剂、软膏剂、乳膏剂、硬胶囊剂、丸剂、冻干粉针剂、吸入制剂、片剂等10余个剂型药品。
财报显示,今年上半年津药药业实现营业收入约15.88亿元,同比下降11.81%;归母净利润4930.42万元,同比下降65.28%;扣非后净利润1.17亿元,同比下降16.47%。
证券之星注意到,津药药业营利双降主要受第二季度拖累。津药药业今年第一季度实现营收、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7.86亿元、5805万元、5733万元,分别同比增长-9.03%、0.07%、1.35%;第二季度实现营收、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8.03亿元、-874.6万元、5928万元,分别同比下降14.36%、110.41%、28.6%。
产品端来看,甾体激素类产品为津药药业的核心业务。受药品集采、国际市场竞争加剧等影响,今年上半年甾体激素类产品收入约9.92亿元,同比下降6.4%;氨基酸类实现收入1.43亿元,同比下降9.01%,其他品类收入下降22.09%(其中制剂收入下降22.01%)。受氨基酸类及其他品类毛利率下滑的影响,津药药业今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减少4.62个百分点。
证券之星注意到,津药药业在今年上半年收入下滑的背景下,应收账款激增92.6%至5.61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提升至9.57%。不仅如此,津药药业还大幅缩减了销售开支。半年报显示,津药药业销售费用同比下降44.96%至1.87亿元,这也成为利润支撑的关键。
反垄断罚单重创业绩
除了主营业务承压外,反垄断罚单也成为吞噬利润的一把利刃。
今年4月底,津药药业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与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就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所实施的一系列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属于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
据了解,地塞米松磷酸钠具有抗炎、抗过敏、抗风湿、免疫抑制作用,常用于过敏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目前,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有多个批文,生产单位包括津药药业、上海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仙琚制药、西安国康瑞金制药、联环药业等。津药药业、仙琚制药、联环药业同时又拥有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批文和一致性评价的企业。
据此前公告,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津药药业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没6919.24万元。该笔巨额支出直接计入今年上半年的当期营业外支出,成为净利润大幅缩水的关键因素。受应收账款增加、销售回款减少且支付罚款所致的多重影响,津药药业今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暴跌93.6%至2020.06万元。
证券之星注意到,津药药业常登反垄断“黑榜”。2021年4月,津药药业以协议形式对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市场进行划分,并变更、固定醋酸氟轻松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被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4402.26万元。
2023年3月,津药药业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滥用在中国卡莫司汀注射液市场的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卡莫司汀注射液,被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2772.13万元。
2023年4月,津药药业控股孙公司天津天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销售氟尿嘧啶注射液时,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协议”的行为,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988.43万元。频繁被罚背后,暴露出津药药业在反垄断合规内控体系上存在的重大缺陷。(本文首发证券之星,作者|刘凤茹)
证券之星APP
2025-09-25
证券时报网
2025-09-25
证券时报网
2025-09-25
港湾商业观察
2025-09-25
财经涂鸦
2025-09-25
财经涂鸦
2025-09-2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2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2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