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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度定增失败 这家券商控股股东发起第三次“总攻” 如今能成功吗?

来源:券商中国

2022-07-04 08:29:25

  这家券商的控股股东第三次发起定增。

  近日,锦龙股份发布定增预案,计划向实际控制人杨志茂的配偶朱凤廉定增募资32.13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在2020年、2021年锦龙股份已分别抛出相似的定增计划,然而因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没有实质性进展。相比2020年第一次披露的定增预案,本轮的募资规模减少逾3亿。

  锦龙股份表示,定增有助于公司在券商股权管理规定的五年过渡期内,逐步满足公司作为综合类券商控股股东的资产规模等资质条件。

  相关规定显示,若券商从事业务具有杠杆性质,控股股东至少要满足总资产不低于500亿元、净资产的不低于200亿的门槛。截至去年年末,锦龙股份总资产为208亿。

  第三次发起定增

  近日,锦龙股份公告称,拟以12.17元/股价格定增发行不超过2.64亿股,发行价格12.17元/股,预计募集资金32.13亿元,募资用途为偿还公司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杨志茂的配偶朱凤廉,她将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定增顺利,实控人杨志茂保持不变外,将新增朱凤廉。

  这是锦龙股份近年来发出的第三份定增预案。上一次定增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和融资时机发生变化等因素,一直未取得实质进展,截至2022年6月29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已届满12个月,所以相关定增方案已到期自动失效。

  记者注意到,两次定增预案除发行价格、募集资金等要素变化以外,其余没有太大变动。

  事实上,向朱凤廉定增三十多亿的计划早在2020年8月已经出现,第一次定增的发行价格为13. 47元/股,募集资金35.56亿元。相比来看,如今第三次的募资规模要少3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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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在实际控制人变化的安排上,第一次定增方案与后两次不同。彼时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和控股股东新世纪公司出具放弃表决权的承诺,若承诺生效,朱凤廉将被动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

  然而该安排引起市场较大争议,锦龙股份遭遇深交所的连环提问,比如具体生效条件;杨志茂和朱凤廉在过去和现在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若定增未获批准,表决权自动恢复,是否视同要约收购等。

  据了解,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时间跨度较长,且相关情况已发生变化,经征询专业机构等相关方意见,锦龙股份在2021年6月终止。

  锦龙股份的定增计划一直受到投资者关注,部分投资者在互动平台上积极提问,主要关心定增的推进进展,是否已向监管申报材料。

  近年来,券商股及相关概念股表现不佳,持续下跌,锦龙股份在这期间震荡下行。2021年下半年至今,股价主要在14元-17元之间波动。今年4月,股价一度下探至12元以下。后来股价有所反弹,在6月的券商股大涨背景下,曾上涨至17元。

  综合类券商控股股东适格性待解

  定增募资对锦龙股份而言,一是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二是要满足作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控股股东的资产规模等资质条件。

  据了解,锦龙股份用于拓展业务的资金来源主要通过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解决,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数据显示,2019 年、2020 年、2021 年末锦龙股份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0.83%和 77.36%、74.8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3.42%、66.34%和 69.39%。

  锦龙股份称,若本次定增募集资金到位后,假设按照募集资金总额32.13亿元进行测算,公司的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将由 74.86%降低至 64.88%左右,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将由 69.39%降低至 47.55% 左右,处于较为合理的水平。

  与此同时,锦龙股份希望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来提升公司资产规模。这有助于公司在《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配套规定所规定的“过渡期”内逐步满足公司作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控股股东的资产规模等资质条件。目前锦龙股份控股中山证券,同时也是东莞证券的主要股东。

  早在2019 年7月,中国证监会首次发布《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配套规定, 对证券公司控股股东、主要股东的资产规模提出了数量化指标要求。

  那时,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现有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如果达不到《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条件的,给予5年过渡期,逾期仍未达到要求的,不影响该证券公司继续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常规证券业务,但不得继续开展场外衍生品、股票期权做市等高风险业务,即该综合类证券公司需转型为专业类证券公司。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作为券商的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要满足“开展金融相关业务经验与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相匹配”等多项要求,如果券商从事的业务具有显著杠杆性质,且多项业务之间存在交叉风险的,其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最近3年持续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二)最近3年长期信用均保持在高水平,最近3年规模、收入、利润、市场占有率等指标居于行业前列。

  控股股东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总资产不低于50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

  (二)核心主业突出,主营业务最近5年持续盈利。

  但是,截至2021年末,锦龙股份总资产为208.73亿元,净资产为32.91亿元。

  锦龙股份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曾回应表示,有信心在《配套规定》规定的5年过渡期内逐步解决本公司作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控股股东的资产规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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