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9,00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 万元(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含),按照《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要求,该部分回购
股份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并按照《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的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将相关股份用于上述
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次
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65 元/股(含),该价
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之日的未来 3 个
月、未来 6 个月尚无明确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
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
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风险。
分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出售。若公司
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
序的风险。
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董事会于 2026 年 11 月 2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张顼先生《关于提议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张顼先生提
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二)2026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根据《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之
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截至 2026 年 11 月 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6.46 元/股,符合《监管指引》
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的情形。上述回购股份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回购
规则》《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11/6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用于维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3 个月内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15,000.00万元~30,0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0.65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408.45万股~2,816.9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
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
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综
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将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
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
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
露。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
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按回购价格上 占公司总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限测算回购数 股本的比 回购实施期限
(万元)
量(万股) 例(%)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
之日起 12 个月内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
之日起 3 个月内
拟回购数量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10.65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
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
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65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
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如公司在回购
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00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830,773,934 100.00 816,689,427 98.30 802,604,920 96.61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 0 0.00 14,084,507 1.70 28,169,014 3.39
股份总数 830,773,934 100.00 830,773,934 100.00 830,773,934 100.00
注:1、本次回购前股权结构以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相关的董事会召开前一日日终的股
权结构为准。
回购价格上限 10.65 元/股测算,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
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
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44,777.27 万元,流动资产 526,406.96 万元。按照本次
回购资金上限 30,00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指标的 3.87%、8.70%、5.70%,
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
付回购价款。
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
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有利于持续
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
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
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
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
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股份计划,计划减持期间
为 2026 年 3 月 17 日至 2026 年 6 月 16 日,具体内容详见《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计划期间内,张顼先生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 24,923,2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董事、董事会秘书王目亚先生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0,9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46%。公司分别
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和 2026 年 6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股份结果,具体
内容详见《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结
果公告》和《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时间区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
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不存在与本次回
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回购期间
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
股份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
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
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11 月 2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
顼先生《关于提议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请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十三)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部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部
分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
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
成之后 3 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四)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
和持续经营能力。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
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本次回
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
购价格、回购数量、终止回购、继续实施回购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决
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
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为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分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出售。若公司
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
序的风险。
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
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
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