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7 证券简称:德必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5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0 元/股,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5,000,000 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3.31%;按回购
金额下限 5,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2,500,000 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1.65%,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在未来六个月无减持计划。若未来相
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促进公
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等,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或
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公司股票在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2026 年 9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1 月 3 日)收盘价跌幅
累计已达到 20%(2026 年 9 月 30 日收盘价为 15.95 元/股,2026 年 11 月 3 日收盘价为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条规定的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
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
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
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占公司总股
用途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本的比例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5,000,000 2,500,000 10,000.00 5,000.00 1.65-3.31%
注: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或回购股份数量两者之一达到最高限额,
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
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
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0 元/股(含)进行测算,若回购股份全部
实现出售,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能实现出售,导致全部被
注销,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 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无限售条件
股份
总股本 151,137,696 100% 148,637,696 100% 146,137,696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仅为根据回购金额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的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
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
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
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 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 未 经 审 计 ) ,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层 面 的 总 资 产 为
资产为 1,143,433,365.34 元;货币资金为 218,839,549.59 元,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假设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0,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6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
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和货币资金的比
重分别为 1.96%、8.39%、8.75%和 45.70%。
公司业务发展稳定,经营活动现金流健康。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对公司资
产负债率、有息负债率及现金流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实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风险水平
或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
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公司全体出席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
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
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
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
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公司内部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
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直接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
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等相关股东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根据相关回购规则
或监管指引要求予以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 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
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
宜履行决策、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
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情况
(一)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时,决定是否终止本次回购;
事宜;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
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
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
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基于经营管理或发展需要筹划可能对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致使公司按照有关回购规则或监管指引不得实施回
购,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
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
施的风险;
(四)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环境等发生
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五)本次回购股份拟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出售,若
因相关情况变化,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变更用途的风险;如未使用部分拟依法
注销,则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
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票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回购进展情况:
日内予以公告;
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内容;
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三)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根
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