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4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情况概述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
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安排,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所持有的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城科热力”)100%股权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奥运支行,向其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800 万元并购贷款,专项用于
置换公司收购城科热力 100%股权的已支付股权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5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
公告》。
二、本次申请并购贷款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签订了
《并购贷款借款合同》《质押合同》等协议,并办理完成质押相关手
续,相关情况如下:
(一)
《并购贷款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贷款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
借款人: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额度:10,724.00 万元
贷款用途:专项用于置换收购城科热力 100%股权的已支付股权
款
贷款期限:60 个月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贷款为人民币,贷款年利率采取浮动利率。
即本合同项下浮动利率贷款的实际执行年利率为 2.41%。
率:3.5%。
本合同项下浮动利率贷款的实际执行年利率按照贷款起息日每
满 1 年为周期进行浮动的方式,以相应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新的贷
款实际执行年利率。
自重定价日当日起,本合同适用重定价日当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最新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重定价日是指本合同项下浮动利率贷款按照利率浮动周期适用
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日期。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按照本条约定
的方式确定,开始适用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之日(即重定价日)起
即按浮动后的利率计息。借款人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
人民银行网站查询最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修改。
(二)质押相关情况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有限公司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MAK56JW30R
出质股权数额:1,000 万元
出质人: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质人证件号码:91110114101646767U
质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
质权人证件号码:91110105584424658L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