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6-056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补齐数字逻辑优化设计 EDA 工具短板,提升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大九天”)现有数字全流程解决方案的竞争力,并
打造下一代 AI/3DIC 数字设计逻辑和性能优化解决方案,公司拟出资不超过 2.2
亿元收购参股公司奇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捷科技”或“目标
公司”)不超过 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并拟签署相关股权转让
协议。本次收购完成后,奇捷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投资奇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主体介绍
魏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110101************,住所:北京市东城区,
任职情况: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本次交易对手方魏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奇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KT8L1X
成立时间:2021 年 1 月 15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市花路南侧长富金茂大厦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魏星
注册资本:234.315966 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
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研发。(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
入特别管理措施)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奇捷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发与销售,可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电路逻辑优化解决方案,相关产
品已被国内外近百家的数字芯片设计企业采用。目标公司集结了国内外学术与产
业精英,目前在深圳、上海、北京、香港均有研发中心,研发成果卓著,获评
“ISO900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种子独角兽”
等资质认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奇捷科技的股权结构(初步测算结果,最终以交易方案推
进完成后的股东名册为准):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3.8651%
绍兴九天盛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2954%
奇捷企业管理咨询(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6902%
Easy-Logic Technology Holding (Cayman) Limited 3.1493%
魏星 3.0000%
合 计 100.00%
单位: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3,904,016.71 36,978,286.94
负债总额 19,974,196.88 7,919,084.81
净资产 33,929,819.83 29,059,202.14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250,433.91 27,422,538.73
营业利润 -19,386,478.44 -5,945,269.17
净利润 -19,386,497.35 -5,906,517.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7,472.19 -13,524,256.00
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结合目标公司所处行业、未来的经营
情况、盈利能力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公司受让的奇
捷科技不超过 51%的股权,交易价格不超过 2.2 亿元。本次交易定价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不存在定价不公允、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或类似权利,且不受限于任何权利负担。
四、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拟签订协议的主要
内容如下所示,具体内容以各方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转让方:魏星
受让方: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奇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在满足本协议的条件和条款的前提下,转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并且受让
方同意从转让方受让目标公司合计 50.3762%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的目标股权的转让对
价总额为人民币 21,883.4200 万元(简称“转让对价”)。
本次交易的转让对价分期支付,各方同意于本协议约定的各期转让对价支付
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后 10 个工作日内或被书面豁免后的适当期限内,受让方
将各期对应转让对价分别支付至指定收款账户。
各方同意,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对价,取得相应股权之日为交割日。自
交割日起,受让方成为相应目标股权的合法持有人,并基于相应目标股权享有股
东权利并承担义务。
本协议签订后,如任何一方(该方为“违约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
任何承诺、约定或义务,从而致使其他方(“守约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
蒙受任何损失,则违约方应就守约方的直接损失赔偿守约方。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数字逻辑优化设计工具的核心价值在于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
减少设计迭代的时间和资源消耗,是芯片成功流片和商业化的重要保障。随着华
为韬定律的正式产业化推广及芯片制程的发展、设计的复杂化、流片成本的持续
增长,逻辑优化工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芯片设计中日益凸显。奇捷科技自成立
以来,始终专注于逻辑优化 EDA 工具的研发,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和技术经验,
在售 EDA 工具受到大量芯片设计公司的好评,至今已有近百家商业客户。
公司投资奇捷科技,一是助力华大九天提升数字电路设计 EDA 全流程工具
的竞争力。本次投资不但可以补齐华大九天数字逻辑优化设计工具短板,而且整
合奇捷科技产品后,有助于打造下一代 AI/3DIC 数字设计逻辑和性能优化解决方
案,提升华大九天数字 EDA 工具的技术水平,形成技术壁垒和竞争优势;二是
储备数字领域领先技术及领军人才。奇捷科技成员曾多次获得 EDA 国际算法竞
赛世界冠军,奇捷科技部分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部分应用场景下
性能国际领先。本次投资不仅引入了成建制的研发团队,更是为华大九天数字领
域储备了创新技术和领军人才;三是增加营收增长的新动能。奇捷科技在数字电
路逻辑优化的储备技术及创新设计,有助于华大九天面向韬场景打造 EDA 创新
解决方案,支撑逻辑折叠芯片产业化发展,扩大应用市场空间。
本次投资奇捷科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现金
流造成压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市场环境、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行业周期和监管政策及日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不
确定性。若未来受上述因素影响,对目标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存在投资不及预期的风险。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如果未来由于市
场竞争格局恶化或目标公司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公司可能存在商誉减值风险,
从而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线、管理方式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可能会给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整合协同带
来一定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多种合理、有效的方式加强公司与目标公司的融合,
促进公司与目标公司共同发展。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