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1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及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
综合考虑,制定 2026 年具体的中期(半年度或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派发现
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8,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期间,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拟按照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4 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分派方案一致,且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8,6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1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1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六、调整相关参数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亲属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
份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
式减持公司 A 股股票,并依法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4.56 元/股,2023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4.46 元/股;2023 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4.36 元/股。2024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4.31 元/股。2024 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4.21 元/股。2025 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4.16 元/股。2025 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4.06 元/股。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96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四号院钢设总院六层 A 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刘宜峰
咨询电话:010-87870955
传真电话:010-8787095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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