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
实物分配及现金购买方式取得江西方大钢铁集团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方大企投”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披露文件进
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相关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