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6-149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5日(星期四)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 的 9:15-9:25 , 9:30-11:30 ,
为:2026年10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
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3栋1701会议室。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林坤煌先生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20人,代表股
份199,676,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034%。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6人,代表股份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会 的 股 东 404 人 , 代 表 股 份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 418 人,代表股份 35,104,9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1736%。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4 人,代
表股份 178,4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5%。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 404 人,代表股份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
次股东会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中议案1至议案3涉及关联股
东回避表决,拟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
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均未以股东身份出席会议,不涉
及回避表决情况。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表决分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提案名称
编码 类 股数 结果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股)
《关于公 总表决
司<2026 情况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 其中,中 审议
计划(草 小股东 通过
案)> 的表决
及其摘要 情况
的议案》
《关于公 总表决
司<2026 情况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 其中,中 审议
计划实施 小股东 通过
考核管理 的表决
办法>的 情况
议案》
《关于提 总表决
请股东会 情况
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 其中,中 审议
司股权激 小股东 通过
励计划相 的表决
关事宜的 情况
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万威世、赖凌云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