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58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
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9月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50,397,38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后(公司累积回
购股份12,423,491股)的股本总额937,973,895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140,696,084.2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6月30日股份回购金额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合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
时,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
的原则进行方案调整。
止公告日因回购股份数增加至12,853,491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减少至
发现金红利1.50068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六位)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
股派发现金红利时采取保留六位小数的处理方式所致。
润分配方案一致,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后,按照“现金分红金
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了相应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84,300,956.84 元 , 截 止 2026 年 6 月 30 日 ,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本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50,397,386股扣除回购专
户上已回购的股份后(公司累积回购股份12,853,491股)的股本总额937,543,895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68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10股派1.3506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13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6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0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10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10月12日至登记日:2026年10月22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 2026 年 10 月 23 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
的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19.50 元/股-0.1480391 元/股
≈19.35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480391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 48 号华都汇 7 号综合楼 27 楼
咨询联系人:赵玉林
咨询电话:0759-2931218
传真:0759-2931213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