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6-071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
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具体
的中期分红方案。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 382,465,7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 19,123,285.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382,465,70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
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0 月 13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0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前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价格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 68 号 1 号楼
咨询联系人:谢芳
咨询电话:021-26093997
传真:021-66896911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