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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股份: 关于控股股东第二次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23 01:01:21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9 日收到
 控股股东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提交的《关于第二次提议回购
 公司股份的的函》,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
 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
 核心及骨干成员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
 起。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
 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
 策实行。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公司在回
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
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
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
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
行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回购期间增减持的计划。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将依法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
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控股股东的提议后,对上述提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探讨,并制
定了回购方案,公司已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6 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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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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