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研”)、德州汇
达半导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州汇达基金”)购买山
东有研艾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有研艾斯”)合计71.89%的股权;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景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
景泰”)购买山东有研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有研半导体”)14.98%
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称“本次交易”)。
董事会现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作出如下说明:
人员范围。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
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负有保密义务。
进程备忘录》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等相关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将有关材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
综上,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了必
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