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83 证券简称:海菲曼 公告编号:2026-130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根据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36,166,926.64 元,母公司未分
配利润为 103,423,038.74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986,208.0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95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4 元人民
币现金。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8 元;持股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
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
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1.836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6 年 9 月 17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9 月 1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9 月 17 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
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六、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 3 号中天大厦 A 座 13 楼 联系人:薛秀会
电话:022-23861184 传真:022-23861184
七、备查文件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