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芳源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日期:2026年9月11日
本次会议债权登记日:2026年9月4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5
号)同意注册,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
为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420,000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4,200.00万元。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8年9
月22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1号文同意,公司64,200.00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芳源转债”,债券代码“118020”。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披露的《关
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47)。
根据《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以及《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
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等事项时,董事会应
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芳源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11 日 14 点 45 分
(三)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 75 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
决
(五)债权登记日:2026 年 9 月 4 日
(六)出席对象: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
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债券持有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芳源转债”
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附件 1)。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
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2)、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
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
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
委托书(参见附件 2)、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2)、
委托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
件。
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 75 号公司董秘办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
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
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
票结果。
(三)每一张未偿还的“芳源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
决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有表
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
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
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五)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
议相抵触。
(六)公司董事会将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 2 个交易日内将决议
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 75 号
邮政编码:529145
联系人:黄敏龄
联系电话:0750-6290309
传真:0750-6290808
电子邮箱:fyhb@fangyuan-group.com
参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关于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芳源转债”
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1:
关于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
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芳源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减
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就“芳
源转债”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保证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
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的顺利实施,提请“芳源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公
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芳源转
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事项。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6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贵公司“芳源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 1 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不
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人会议结束之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