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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容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5 01:47:3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陕西华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陕西华
达调整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87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72,56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879.90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687.10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0月11日出具
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800006号)。
 二、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设备及新增建设场地情况
 (一)募投项目调整部分设备及新增场地的必要性
  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公司研发能力提升项目,近年来,行业技术迭
代速度显著加快,下游客户对产品可靠性、性能一致性要求日益严苛。因此,拟
增购部分研发试制及检测设备,进一步完善内部试制与验证平台,缩短研发周期。
同时,由于项目设备数量增加,原有场地面积不足、布局受限,为满足设备安装
需求,拟新增部分场地。
 (二)募投项目调整部分设备及新增场地的具体情况
序号         名称        调整前采购数量(台/套)        调整后采购数量(台/套)
       合计                   58                   88
序号     名称        调整前改造地点及面积(㎡)        调整后改造地点及面积(㎡)
      建安工程      中试厂房改造-10500㎡
     (三)本次部分募投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设备及场地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所作
出的审慎决定,未取消原募投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
资金投资金额,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
东利益等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容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审慎性
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
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调整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内容。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容,不构成募
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不实施新项目,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与项目规模均不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成云           康明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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