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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股份: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4 00:12:25

证券代码:000601 证券简称:韶能股份   编号:2026-071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8月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降
低融资成本,优化负债结构,促进可持续性发展,并结合业务拓
展与资金需求,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面向专
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债券方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具
体发行规模及发行安排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
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
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
需求情况、发行时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四)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为单一期限品种,
也可为多个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和品种由公司和主承销商
在债券发行前根据有关法律、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
  (五)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依照
债券品种相关规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
定。
  (六)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
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七)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增
资子公司、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要求和法律
法规要求的合规用途。具体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
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九)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挂牌转让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在符合挂牌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
将申请本次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交易。
  (十一)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
内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
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二)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如公司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
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核准或许可的,则公司可在
该等批准、核准或许可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三、关于本次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债券的工作,根据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其
他被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债券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品种、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利息支付方式、发行方式及分期安排、发行时机、募集资金用途、
是否设置及如何设置调整票面利率条款、赎回条款和/或回售条
款等其他含权条款、评级安排、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
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挂牌转让事宜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
事宜;
  (二)为前述发行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发行申报事宜;
  (三)聘请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等;
  (四)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执行与本次债券有
关的各项必要文件、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
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调整;
  (五)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
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
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公司债券的发
行工作;
  (六)为相关发行设立专项账户;
  (七)办理与前述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及交易流通有关的
事宜;
  (八)办理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九)决定或办理与前述本次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其他被授
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
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交易流通有关的上述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持续至本次债
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券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增强可
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非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非电子认证服
务行业失信机构,非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本次债券及上述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最终发
行方案以深交所同意批复为准,且本次债券涉及的相关要素可能
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具体发行事项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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