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8441 债券简称:23 广发 C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兑付兑息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23 广发 C1
债券代码:148441
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2026 年 8 月 24 日
兑付日、摘牌日:2026 年 8 月 25 日
计息期间:2025 年 8 月 25 日至 2026 年 8 月 24 日
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将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支付 2025 年 8 月 25 日至 2026 年 8 月 24 日期间的
利息。为确保本次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为 2.95%。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发行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之后的有价证券。
于发行人的股权资本;本期债券与发行人已经发行的和未来可能发行的其他次级
债处于同一清偿顺序。除非发行人结业、倒闭或清算,投资者不能要求发行人加
速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
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
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公司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下简称“深交所”)上市交易。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23 广发 C1”的票面利率为 2.95%,本次兑付兑息每手(面值 1,000
元)“23 广发 C1”派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1,029.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1,023.60 元;非
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1,029.5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及兑付日
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2026 年 8 月 24 日
兑付日、摘牌日:2026 年 8 月 25 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8 月 24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兑付兑息款到账日前 2 个交易日,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本息足额
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
本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兑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兑付日
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等机构领取本息。
六、关于本次兑付兑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兑付兑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
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等规定,自 2026
年1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
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33 楼
联系人:刘海晖、陈孝钦、隋新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9002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联系人:邓子颖
联系电话:0755-81917033
传真:010-66160590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