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大催化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KAIDA METAL CATALYST AND COMPOUNDS CO.,LTD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姚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文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俊嫣保证半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秘书姓名 鱼海容
联系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 8 号(全资子
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电话 0571-86999694
传真 0571-86790551
董秘邮箱 yhr@katal.com.cn
公司网址 http://www.katal.com.cn
办公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 8 号(全资子
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313103
公司邮箱 kd@katal.com.cn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为贵金属催化材料的研发、制造和循环加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专业的贵金属催化材料生
产厂商。主要为汽车尾气净化、石油化工、医药农药等客户提供贵金属催化材料的开发、生产、定制和
循环加工服务。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利用自有发明专利、专有技术及配方,研发和生产贵金属催化剂,核心产品有
汽车尾气贵金属前驱体(硝酸铑、硝酸钯、硝酸铂)、铑派克(三苯基膦乙酰丙酮羰基铑)、辛酸铑、
碘化铑、钯(铂)/氧化铝催化剂等,其中汽车尾气贵金属前驱体提供给环保行业的汽车尾气净化器生
产企业,铑派克主要提供给石油化工行业的丁辛醇生产企业,辛酸铑提供给医药行业的培南类抗生素原
料药生产企业,碘化铑提供给合成化工行业的醋酸、醋酐生产企业,公司近年与国内化工研究设计院合
作开发的产品钯(铂)/氧化铝提供给煤化工、天然气化工行业的相关生产企业,公司近年自主研发的
产品铂基催化剂,提供给氢燃料电池相关生产企业。
公司主要从事贵金属催化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机动车尾气后处理、基础
化工和医药化工领域客户。公司当前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即直接与最终用户签署合同和结算款项,并
向其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除贵金属催化材料的产品销售外,公司还提供来料加工服务。
公司主要瞄准进口替代市场,以降低我国关键材料对国外的依赖程度,提升我国产业链自主可控能
力和水平为己任,主要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国产化率低的汽车尾气净化、基础化工等细分领
域成为了国产贵金属催化材料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922,300,640.26 856,802,086.02 7.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58,712,575.67 638,332,391.51 3.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4.02 3.90 3.0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9.34% 27.49% -
资产负债率%(合并) 28.58% 25.50% -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499,260,896.90 454,996,987.31 9.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780,297.19 10,399,530.91 80.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980,718.62 77,750,317.19 -123.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93% 1.67%
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6 83.33%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利息保障倍数 41.49 32.60 -
单位:股
期初 本期 期末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变动 数量 比例%
无限 无限售股份总数 128,451,794 78.42% -2,977,575 125,474,219 76.60%
售条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6,982,804 4.26% 0 6,982,804 4.26%
件股 董事、高管 11,224,568 6.85% -2,977,575 8,246,993 5.03%
份 核心员工 970,282 0.59% 15,800 986,082 0.60%
有限 有限售股份总数 35,348,206 21.58% 2,977,575 38,325,781 23.40%
售条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948,416 12.79% 0 20,948,416 12.79%
件股 董事、高管 33,673,709 20.56% -8,932,725 24,740,984 15.10%
份 核心员工 114,999 0.07% 0 114,999 0.07%
总股本 163,800,000 - 0 163,80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4,444
单位:股
期末持 期末持有无
序 股东名 持股变 期末持有限
股东性质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数 股比 限售股份数
号 称 动 售股份数量
例% 量
境外自然
人
境内自然
人
杭州仁
旭投资
境内非国
有法人
业(有限
合伙)
境内自然
人
境内自然
人
境内自然
人
境内自然
人
境内自然
人
境内自然
人
嘉兴伯
翰果毅
股权投 境内非国
资合伙 有法人
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58,321,855 23,000 58,344,855 35.61% 34,963,685 23,381,17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姚洪和林桂燕是夫妻关系,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郑仲良和郑刚是叔侄关系;
林桂燕是杭州仁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姚洪、林桂燕、杭州仁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刚、谭志伟、唐向红是一致行动人;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前十名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 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
序号 股东名称
量 数量
合计 3,762,500 0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变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姚
洪和林桂燕夫妇。截至报告期末,姚洪、林桂燕直接持有凯大催化17.05%的股份;林桂燕通过杭州仁旭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凯大催化3.99%的股份;2022年5月16日,姚洪、林桂燕与仁旭投资、
谭志伟、郑刚、沈强和唐向红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姚洪、林桂燕夫妇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及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30.8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注: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
权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整合资源配置,结合自身战略规划,公司以 3,000 万元人民币
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江西凯大 100%的股权转让给江西杰森新材料有限公司。2026 年 7 月 15 日,江西凯大
已完成本次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上饶市广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
执照》 。至此,江西凯大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自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江西凯大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及 2026 年 7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关于出售全资
子公司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4)
。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单位:元
权利受限 占总资产的比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账面价值 发生原因
类型 例%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保证金 货币资金 质押 132,791,500.00 14.40% 保证金、黄金交易保
证金、保函保证金。
总计 - - 132,791,500.00 14.40%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权利受限事项为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黄金交易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开立票据
质押,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权利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 14.40%,上述资产
权利受限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