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君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1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54,546 股至 909,090 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9%-0.1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
相关股东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暂无减
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简要介绍回购股份方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建立、完善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
发展战略等,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计划在未来适宜时机用
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 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 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 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2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
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
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
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用途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
注:拟回购股份数量为按照拟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的数
据,具体数量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在综合分析资产
负债率、有息负债、现金流等情况后决定进行本次回购,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加大
公司的财务风险,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
(1)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公司 H 股香
港公开发售截止之日起的第 30 个自然日(不含)起的 3 个月内。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果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
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的回购期限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回购后
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 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限售条件流
通股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总股本 483,664,367 100% 483,664,367 100% 483,664,367 100%
注:本公告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
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
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1,382,673.46 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271,548.70 万元,流动资产为 887,772.78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7.74%;按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假设回购资金总额
的上限 20,000 万元(含)全部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则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
总资产的比重约为 1.45%,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约为 1.57%。
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管理层认为:本
次回购股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
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
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
力。
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股份
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后续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
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
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若公司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
情形,届时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通知所有债
权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二)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 2/3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6-051)、《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56)。
(三)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
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说明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2026 年 3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2026-007);
分别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2026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3、2026-034)。
上述 5%以上股东减持后,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7 日披露了《部分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分别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2026 年 7
月 6 日、2026 年 7 月 29 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公告编号:
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根据公司的资金储备和
规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根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二、风险提示
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
购方案的风险;
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