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7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收到回购专项贷款
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的资金来
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
未发生变化。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金额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
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一、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人民币,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98 元/股(含),
拟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华新材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8)、
《晶华新材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元/股、最低价为 15.28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9,997,190.00 元(不含交易费
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具体内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综合考虑公
司现有货币资金、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和业务发展等情况,公司拟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
“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
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决策程序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
下: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仟叁佰万元整且不超过交易对价的 90%
借款期限:3 年,与再贷款期限匹配,且不超过监管要求
借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本次股票回购具体贷款相关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
六、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
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
诺,股票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公司将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