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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家家居: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15 00:23:59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6-059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96,000 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9.08 元/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其中《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顾家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顾家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核实<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也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
了《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了《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
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以2024年10月17日为授予日,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了
《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4-083),在实际认购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计11万股,82名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共认购9,725,288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激励计
划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仍为821,891,51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9,725,288
股变更为9,725,28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9,725,288股变更为812,166,231
股。
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
数为 82 名,授予登记数量为 9,725,288 股。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将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 120,000 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事项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办理完成了回
购注销手续。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份回购价
格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由11.84元/股调整为10.46元/股;《关于回购注销
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3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议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以上事项经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于2025年9月8日办理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
意 公 司 2024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的 78 名 激 励 对 象 第 一 个 解 除 限 售 期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6 年 7
月 15 日,上述股票上市流通。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回购
价格由 10.46 元/股调整为 9.08 元/股;《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
限售的 96,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由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2 人因离职原因,不再
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上述 2 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6,000 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8 元(含税))
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对本次回
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 10.46 元/股调整为 9.08 元/股。回购价格的
调整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份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9.08 元/股,回购金额为 871,680 元,回购资金
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拟变更情况如下: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股)            变更数量(股)        变更后数量(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15,880,346              0       815,880,346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9,852,666        -96,000       109,756,666
      合计                 925,733,012        -96,000       925,637,012
  注: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新增 104,281,493 股股份已于 2026 年 8 月 7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从 821,451,519 股增加至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激励对象2人因离职原因,不再符合
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上述2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6,000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9.08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6,000股限制性股票,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
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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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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