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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重工: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15 00:23:49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 2026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6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仔细阅读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
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
情况,能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三)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
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下列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为不适当人选;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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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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